他以前是娱乐公司的老板,对合同里挖坑这种事太熟了。
有些合同不仔细看的话,可能会把自己的下半辈子和前途都搭进去。
席圆圆也不催促。
半个小时后。
陈放放下合同:“整体可以,但有一条我有意见。”
“你说。”
“合同第23条,我不仅是艺人,也是音乐人,必要时候需要创造一定量的歌曲,提供给公司内的其他艺人,这一条我有意见。”
陈放可以给人写歌。
毕竟。
未来星途看中陈放的一点,就是陈放的创作能力。
但陈放接受不了强迫创作。
况且。
这个“一定量”没有标准。
就算让他创作一百歌,也可以说是一定量。
席圆圆沉吟片刻:“你想怎么改?”
“允许我自愿创作,并且自主挑选合适的艺人演唱我创作的歌曲。”
陈放要的是自主权。
签合同不是签卖身契。
只有自主权在自己手里,以后才会占据主动权。
席圆圆站起身来,掏出手机:“稍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陈放点了点头。
席圆圆走到一边。
庞通用手肘捅了捅陈放,小声道:“陈放,你们在房间里干什么了?”
陈放白了庞通一眼。
要不是庞通,自己也不会挨一耳光。
忽然间。
陈放抬起手,捏了捏空气:“包子手感不错。”
包子?
庞通挠了挠头。
他有些没听懂。
看看!
这就是只会看片,不会实践的理论派。
陈放摇了摇头,席圆圆是包子,游念薇是绿豆,这两人不愧是好闺蜜,怪不得能玩到一块呢。
几分钟之后。
席圆圆走了回来:“公司同意了,你可以直接用笔在合同上修改,依旧具备法律效应。”
陈放拿起笔将23条划掉,后面补充了一句话。
“我签好字了。”
陈放放下笔。
合同的尾页是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陈放。
席圆圆这下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把陈放忽悠进公司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记得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给我。”
“对了,我经纪人是谁?”
陈放随口问道。
合同上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