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总,我们是诚心与你们合作,您开着的这条件,是不是有点苛刻了?”
林渊看着面前的人,笑了笑。
他稍稍的往前面坐了些,然后一本正经的看着眼前的人。
“哪里苛刻了?我这颗都是按照正常的商业合同走的流程,要是贵公司连这个都觉得条件不太符合的话,那我也只能深表遗憾了。”
看着对面那几个穿得人模人样的家伙,林渊内心一番冷笑。
上一次的黑红事件给他们公司的旗下的网红带来了一波流量,而各个网红也正是借着这一波流量,乘上了东风,拿来了平台的新锐推广。
天时地利都有了,接下来就只剩下人和了。
而林渊公司的网红都是他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从他们个人的长相再到身份背景,基本上都不存在什么意外或者是毒点的存在,所以用他们当网红也是最省事情的。
毕竟人红是非多。
但要是这个人能够受得住网友们的挖掘还能不被大势所淘汰的话,那这种人便能够在这个大浪中站稳脚跟。
可正因为此,也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自己手上的新人。
就好比……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人。
“林总,我觉得这件事情您还是得要好好的考虑一下。”为的那个人表情一沉,不过还是撑着自己那职业化的微笑,语气平淡有夹杂着威胁说道“毕竟我们公司的产品也是小众好物,咱们要是能够合作的话,那就是双赢的下场,这难道不好吗?”
“是不太好,双不双赢不重要,最主要的是,你们的合同有点过分了。”
“这些都不关林总您的事情,只要你允诺了这件事情,好处……”他的声音渐渐压低了下来,“自然不会少了您的那一份。”
林渊闻言,眼神变得犀利了起来。
“难不成贵公司是觉得,我差这点钱?”
“林总您误会了。”那人先是一顿,依旧不死心的劝说“可谁又会嫌弃钱多呢?”
“那还真的是要让你们失望了,我这个人最不缺的,可能就是钱了。”林渊看出来这些人合作之意浅,他们更多的其实是想要借助自己手下那些较为链接的网红,好为他们公司的产品铺路。
这一手算盘打得,是个人都听见了。
“诸位请回去吧,这一次的合作想来是无缘了。”
听到了林渊的话之后,面前的男人有些气急败坏。
“林总,我们公司已经够给你们面子了,别蹬鼻子上脸!”
“助理,送客!”
林渊不愿意同这个唯利是图的公司合作。
之前就听说他们公司赚人血馒头的手段——为了搏一个玄乎的爆红率,愣是签了大大几百个人。
可签约完了之后,他们公司就没有人管过这些人。
只有凭借着自己的实力走红的人,才可能得到公司的青睐,至于其他签订了合同又不能为公司带来盈利的人自然而然就被公司放在了一边。
他们要么就这么干耗着到合同期结束,要么就自己拿钱支付合同的违约金恢复自由身。
但不管是哪种,作为签订合约方面的公司都是稳赚不赔的。
只是让林渊没想到的是,这些人居然会无耻到连同对待外面也是一致的。
“你!”
男人刚想要冲着林渊怒的时候,却被助理给拦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