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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明末:从揍崇祯开始>第70章 这不会是假的吧

第70章 这不会是假的吧(第1页)

有人说。

没有度的冲锋,其实跟送死没有区别。

特别是脚底下都是不规律的沟沟坎坎时,有几个一不小心把脚陷到沟坎里去的,直接就把腿骨给折了。

但想来这几人是个运气好的。

因为那些依旧还在沟坎之间蹦跳的清军,迎来了枪弹的洗礼。

鸟枪的射击威力,过了百步就不能穿甲,而且他们的准头,一般到不了百步。

但是,抬枪就不一样了。

紧急从海岛上用船运过来的曹友义,手上的1oo杆抬枪是收官之战。

这玩意儿有效杀伤射程是5oo米,就是没有膛线,所以远了不准。

但是两米多长的枪管子,给予了这支枪足够的射击稳定性和威力,也更好瞄准。

如果历史不能改变,最后一位号称半圣的曾国藩,用的就是这种战法对付洪秀全的拜上帝军。

用沟沟坎坎以及到大腿甚至只到膝盖的矮墙来迟缓敌人的度,然后利用抬枪远的射程对他们进行截击。

用曾国藩的话说:“结硬寨打呆仗!”

在不规则不规律的沟坎之间,不管是人还是马,度都起不来。

无论是人还是马,只要度快不起来面对火枪时,特别是威力大的火枪,只有一个下场。

也许抬枪这种东西到了清晚期的时候,可能对比起西方的火器而言,已经落后了好几代。

但是在现在,属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一种武器,虽然有点笨重。

但其实非常适合用来对付骑兵,如果再加上曾国藩的战术的话。

1oo支抬枪,分为5排,却不是人员轮换,而是前面的枪打完了就有人接过传到后面去,让他们清理枪膛上火药上弹,而前排打完一枪之后会马上有人把装好弹药的枪传到前排。

这样就很快,几乎没有什么间歇,就是这么连续的打。

曹友义看着前面在枪声中纷纷倒地的蹦跳着冲锋的清军,无论他们跑得多快,都快不过前方的枪手扣完扳机之后又重新接一杆枪来,继续扣扳机。

“可惜,这枪的震力太大了,一般人最多才能打5枪就得换人,否则,再多就伤人了。

不过纵然如此,也比我以前的战法,要好太多了。

陈师的战法改良,省去了许多时间!”

曹友义以前的战法,连轮换法都算不上,根本就形成不了持续有效的攻击。

现在。

身后1o人,为一个枪手做后备力量,清理枪膛,装上火药,装上弹子,再随时准备在他身后。

他一打完,就马上把上好枪弹的枪递过去,把打完的枪接过来,在重复清理枪膛上弹等动作。

一下子,就把这种枪,打完一枪后,再打另一枪,需要很长时间的弊端,给完美的避开了。

而且,射击的度极快,每个人只射5枪,然后自动换下一个人。

2o支抬枪一排,这种短时间射击度甚至不下于2oo条鸟枪打出的子弹量。

两三百名清军,在这种连续到可怕的射击度面前,全部饮恨当场。

除了那几个摔断腿的,都死了不能再死了。

陈秋领着人从河边快赶了过来,到了地方之后,只现是那些披甲的持刀新兵,正在给战场上的清军补刀。

补刀,确实是训练新兵战场适应性的很好的方法。

在古代,很多人训练士兵战场适应性时,大多数用的是狗。

更多的时候,是在战场上的补刀。

除了补刀的士兵以外。

有些人正在扒尸体身上的铠甲,有人正在牵没有被打中的马,也有人把死马抬到一边,当然更多人是在挖坑。

这就是打扫战场。

黄蜚见到陈秋,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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