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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明末:从揍崇祯开始>第44章 一场战斗尘埃落定

第44章 一场战斗尘埃落定(第1页)

“领命!”

马贵快步走向旁边织网的渔民,开始询问。

这么一问,坏事儿了。

一声呼哨。

这个渔村所有渔民,都同时动了起来。

这个时候,崇祯才注意看到这个渔村里面只有男人,没有老人,没有小孩,没有妇人。

所以,这个所谓的渔村根本就不是渔村而是藏兵之地。

因为,随着一声呼哨,目光所及之处,所有渔民都拿出了他们的武器。

或刀或鱼叉或是抬枪。

没错,就是抬枪。

作为曾经的大明皇帝,军队里面的抬枪他还是见过的,两个人抬着才能使用,长度差不多快有一丈了。

这回终于知道为什么刚才这些渔民看到他们将近2oo人顶盔贯甲的,走进来居然没有半点慌神。

原来。

有着这种利器,不怕甲胄是正常的,有这玩意儿在,穿铠甲跟不穿铠甲,结局都是一个样。

崇祯不知道这种利器哪怕到了清末,都依然在使用,并且很好使。

曾国藩打太平军,靠的就是这种利器,结硬寨打呆仗,将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打到覆灭。

左公抬棺入疆,收复南北疆,靠的也是抬枪。

冯子材镇南关大捷,靠的也是抬枪。

可以说,哪怕这玩意儿是明朝的时候明的,但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依然还有用。

而且有大用。

抬枪抬枪,顾名思义要抬着才能开枪。

因为这个枪确实很长,快要有一丈长了,足足两米多,需要有一个人在前面抬着,后面一个人瞄准开枪。

正是因为枪管很长,所以射程很远,威力也很强。

射程远到什么程度?

远到可以打5oo米,依然可以贯穿铁甲,但这玩意儿打5oo米不好瞄准,毕竟没有膛线。

但如果集群使用,只要是枪支质量过得去,那绝对是战场上的杀人凶器。

当然这个枪也有致命的毛病,第1个缺点是太重了,整枪有16公斤。

也就是就这么一杆枪已经3o多斤了。

运动起来扛着这杆枪跑起来确实是慢点。

第2个缺点就是装填太慢,熟练的枪手基本上也要三分钟左右才能打一枪。

当年清晚期,第1次鸦片战争的时候,就用了这玩意儿对抗英军的前膛枪,抬枪打的很猛也很凶残,就是三分钟才能打一子弹,可是英军一分钟就能把三四。

虽然英军的射程不及,但只要冲近了,拿着抬枪的清军,只能是被屠戮的份。

但是。

这种武器,虽然在清晚期对上英国人的前膛枪并不占优势,最起码不占射上的优势,但在现在,绝对是一门大杀器。

除了在崇祯年间造出来的这种枪,因为各种原因质量不太行,而导致经常有炸膛的事情生以外。

其实。

这玩意儿不管是破骑兵还是破甲兵,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哪怕是像清兵那样,举着棉甲盾车来攻城,这抬枪也能把它打的给透透的。

就是这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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