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唱歌时的嗓音和平时说话不太一样,更松弛随性,像在夏日的午后,喝了几杯红葡萄酒,给人意犹未尽的慵懒。
少年的身体随着音乐节奏律动,目光望向她。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好像蜻蜓在平静的水面,轻轻地点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荡不出多大的水花,一圈圈往外扩的涟漪,却让人无法忽视。
有一瞬间,涂然想要避开他的视线,却不知道为什么要避开。
唱至副歌,陈彻下巴一扬,示意她接下去。
涂然还没完全回过神,但身体就跟有了条件反射似的,不由自主地听话进拍,“Iamlivinginmyownworldeveryday,Impartybymyselfinmyownway(我每天都活在我自己的世界,以我独特的方式生活着)……”
“Mightlookalittlefunnybutthatsokay,CuzIammeandthatsunique(可能看起来有些奇怪但没关系,因为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自己)……”
音乐是最让人卸下负担的东西,唱了两句,涂然整个人都放松,找回曾经在舞台上的状态,眼睛弯起,嘴角上扬。
抛却了怯弱的嗓音,恢复了陈彻所熟悉的元气,像初夏阳光般清新俏皮。
陈彻眸光微动,无声勾起唇角。
两人只用眼神交流,就已经有了无言的默契。
很难想象,这是他们第一次合作。
简阳光眼睛都亮了,要是有涂然加入,明年的社团节,他们音乐社的演出一定爆炸好看!
在场另外两人的脸色,却越来越黑。
赵从韵紧盯着陈彻,紧攥着手机的手,指节在发白。
她手机的页面,还停留在学校论坛,其中一个帖子,在讨论新来的这个转学生,和陈彻的关系。他们今天早上,又是一起上学。
和那些毫无根据乱猜的人不一样,赵从韵早就打听到,陈彻和涂然的特殊关系。他会载涂然来上学,只是情面上的关照而已。
所以她才淡定到现在,但这样的淡定,这一刻出现了裂痕。
赵从韵是喜欢陈彻的。从讨厌,到喜欢。
她和陈彻初中同班,陈彻那时是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每天就是打架、逃课,性格乖张难相处。
赵从韵习惯了从小被众星捧月的待遇,却在试图和他搭话时,被他无视。
于是初中同班三年,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尽管他的脸再好看,身边很多人都吹捧他有多帅,骄傲如赵从韵,并不因此喜欢他。
她厌恶他不可一世的性格。
和陈彻真正产生交集,是在高一的时候。
她在周末,坐地铁去找朋友玩,穿着短裙,地铁里人很多,但她依旧察觉到,身旁男人的视线,一直黏着在她的腿上。
中年男人的视线如炬,赵从韵既难堪又不知所措。
对方只是盯着,没采取行动,她就算出声,绝大可能也只会被对方倒打一耙。
吃着哑巴亏的时候,有个男生突然走到她面前,挡住了中年男人的视线。
赵从韵惊讶抬头,只瞧见他清瘦的背影,干净白皙的后颈。
但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她曾经的初中同学,陈彻。
赵从韵没跟他打招呼,他也没转身,始终背对她。
地铁到站,她和陈彻在同一站下车。赵从韵的目光跟着他走,内心挣扎,要不要去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