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她实在受不了前男友的纠缠,借他一用,实在抱歉。
读研读博六年过去,程如珩和薛瑞婕有淡交,因此得知,当年她只是想将他的个人信息传达给室友。
然后,她得知他来祁大,便请他吃饭。
再然后,程如珩不想接受系主任的相亲介绍,便请她装了下自己的女朋友。
大概是那年对他的愧疚使然,她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十分尽职。
迄今为止,在系主任眼里,他都是有个女朋友的人。
幸好,两个院系之间相隔甚远,难有碰头,这个谎言才没被揭穿。
好歹也算是交过一任“女朋友”了,所以,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向楠喜欢他?
看了薛瑞婕的话,他不由回忆,的确,一直以来,他都处在一个被动地位,她推一点,他就走一点。
程如珩摇了摇头,敛起思绪,打开电脑,开始备课。
爱情固然珍贵,当务之急是做好本职工作。
这一熬,就熬到十二点多。
程如珩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起身的那一瞬间,后知后觉地自责:他不该把向楠一个女孩子留在原地,独自离开。
手机搁在鼠标旁。
他盯着看了半晌,想起那天,陪她买手机,她说要一个白色的。
其实那个时候,就很明显了。
程如珩犹疑着,也许应该和她说声抱歉,他走得太急了。
可,迟到的抱歉,似乎和下过雨后的灌溉一样多余。
当时,他究竟在慌乱什么呢?
慌乱他会介意,她身边有别的男生,又在得知是她弟弟后,心情释然;
慌乱他自始至终,对她的主动没有半分抗拒,不似当初那般对待薛瑞婕;
程如珩心里清晰的一点是,他对向楠,是不一样的。
是否出于喜欢,他暂时无法确认。
事实上,连她的“喜欢”,是否出于真心,他亦无法确认。
尽管,自古以来,爱情是文学作品里永恒的主题,或伟大,或哀戚,程如珩作为研究者,却仍是门外汉。
空有理论,未得实践。
他思来想去,还是发了条:
不好意思,今天想到有事未完,所以走得太着急,本该送你回家,还望多多谅解。
向楠迟迟未回,大抵是睡了。
只有这种时候,会切身体会到,她之前的秒回,多么珍贵。
第二天早上,才收到她的回复:天呐,你大半夜跟我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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