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啷,哐啷的瓷器碰撞声,一下下地响。
忘记喂猫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季思情撑起眼皮,习惯性地起身。
撑着胳膊坐起身,季思情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她又没在老家,屋里哪来的猫?
季思情顿时警觉起来,抬头看向客厅。
这套小小的两居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住,当然没必要关卧室门。
借着从阳台窗户洒进屋里的淡淡月光,季思情看见……有个干瘦的人影侧对着卧室门,站在客厅里。
一条胳膊微抬,正有节奏地、缓缓地扒拉方桌上那只没刷的脏碗。
哐啷,哐啷,哐啷……
第2章白事
——有小偷!
季思情立即光脚跳下床,一把抓起睡前搁在床腿边的拖把。
她老家镇上的治安,直到10年前后都还不太好。
季思情读小学时是留守儿童,独自看家时就曾在半夜醒来后发现家里来了入室行窃的小贼。
当时还是半大孩子的季思情不知道什么叫怕,拿着扫帚就把贼赶走了,但事后回想起来,确实是后怕了挺久;自那以后,季思情就养成了一个人睡觉时床边一定要放些赶贼工具的习惯。
此刻,季思情就完美体现了会看家护院的穷人家小孩面对外来窃贼时的基础素质——她第一时间倒提着拖把冲出卧室,一巴掌拍开客厅电灯开关、口中爆喝出声:“干什么的?!”
足够大、足够凶的呵斥声对小偷的威慑力要远远高于慌乱尖叫,这是季思情当年还是小学生就能赶走成年小偷时累积下的经验。
当然……只是声音大可不行,还得有敢于动手的勇气和确实能动手的体格。
季思情身高一米七五、体重70公斤,横向与南方男性比较都算得上壮实,在这方面是半点不虚。
呵斥声中,季思情手里的拖把杆朝那小偷的肩膀部位虎虎生风地横扫过去。
镇里抓到现行的贼是可以打一顿再扭送派出所的,季思情这一拖把杆下去是半点没留手。
意外的是……拖把杆没打到人。
20瓦的客厅电灯灯光下,季思情眼睁睁看见拖把杆从干瘦人影的肩膀上“砸”了进去,穿透了这人影,就像挥棍子去打烟雾一样,完全没有打中实体的手感。
用力过大的季思情脚步趔趄了下,忙不迭踉跄后退,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如同烟雾一样虚无缥缈的人影,这功夫转过头来了。
瘦得颧骨凸出、脸颊上看不到半点肉丝的苍老面孔,僵硬地转向季思情。
“——!!”
看清这张脸的瞬间,季思情只觉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窜到脑门顶,心跳跟呼吸一块儿骤停。
这张脸不就是——白天里她在楼道口看到的那个试图偷外卖,之后又莫名其妙不见了的老头吗?!
意识到自己真撞了鬼、这鬼还跑她屋里来了,季思情浑身的力气仿佛瞬间被某种未知力量抽离一空,浑身冰凉、手足发软,连想尖叫都压根发不出半点声音。
“完蛋”、“要凉”这两个词儿在大脑中疯狂刷屏,季思情更觉呼吸艰难,模糊有种要当场猝死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