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指使荆轲刺秦王的太子丹啊,做着一朝翻盘的美梦。但他不料秦王早有防备,当场使将士生擒了荆轲,还以此为由朝燕国狮子大开口,啃下了大片的城池。
一年前,秦王派王翦讨伐燕国,同年十月攻破燕都蓟城,燕王痛杀太子丹以求和,随后带着大大小小的燕国贵族多到辽东一带。
燕国人都不知道,秦王为了排练活捉荆轲,训练了将近半年,写下了a,b,c,d若干方案。
他们也不知道,找上门来的商队,其实是秦国的间谍。
辽东土地广阔,山多林子多,秦军虽然知道燕王躲到此处,但实际上他躲哪儿了,还真不知道。而且此地寒冷,秦军因为气候不适应的原因,不敢贸然发兵。
大王有令,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若是白白把士兵们冻死,那才叫罪过。
张富贵握了握拳,下定决心要替大王当好先锋,摸清燕人的底细。
商队一行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燕人居住的小城,用两条猪腿的代价,贿赂守门的小兵得以进城。
燕人对外地人有防备之心,若不是小兵肚里没油水,被肉迷了眼,也不会容下这群身分不明的外乡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花了一颗金豆子,他们住进去燕人的驿馆。早在这个年代,各国之间货币不一样,但黄金已经是公认的硬通货了。
掌柜是个见钱眼开的中年男人,好不容易有肥羊上门来,他还“热心肠”地借了做饭的厨房和工具。
他盘算得极好,有了灶,不得烧饭吗?那就得跟他买点菜啊,地窖里放着的白萝卜也不贵,算他一金一筐就行。
可没多久,他的愿望落空了。
这群外乡人拿着做饭的釜子,从自带的陶罐里挖了一大块雪白色的膏脂,在火上一化开,猪油特有的浓郁香气就弥漫开来。
掌柜忍不住咽了口水,心中暗暗骂道:“这群狗日的,吃得真好啊。”
可领队的张富贵挑了挑眉,这才到哪儿啊,还没下猛料呢。
先以葱姜片起锅,再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放在锅里煎香,鲜红的肉片在油花里霹雳哗啦地炸开,闻起来就更香了。这并非普通的猪肉,而是秦国阉过的公猪,肉质细腻甘甜,骚味极少。
张富贵自豪极了,其他国家都没有这么好吃的猪肉!
小弟们早早洗好了自带的芋头,切块,又泡发了一大盆蘑菇和木耳,全都放进去跟猪肉一块儿炖着。
这么一锅乱炖啊,带点肉味,闻起来不错,但还不至于惊艳。
掌柜见没啥看头,正准备走开点时候,突然间闻到厨房里的香味顿时一变!
变得霸道极了,馋人的很!
他看见汤汁上面泛起了红油,明显是放了什么秘制酱料。再看看那群外乡人,喊着什么多放点“老干妈”,那个领头就再多舀了一勺。
灶下的柴火烧着,一大锅乱炖煮起来咕噜咕噜的沸腾着,肉香味越来越浓,在老干妈的带动下,滋味完全被炖出来了。掌柜的眼珠子都快拔不出来了,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他掀开厨房的门帘快步就走。
这不掀还好,一掀就出问题了。
乱炖的香味从门帘后窜了出来,勾得前头吃饭的客人们,心里跟被挠过似的。
只听得后面有一阵欢呼声,一个健壮的小伙子干脆把锅端了出来,身后好几人簇拥着,应当是一伙的。打头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同伴们让他先起筷,他也不推辞,盛了一大碗炖菜,热乎乎地就吃起来。
“好吃吗?”邻桌有不认识的,好奇地问了一句。
“好吃,冬天的就要吃口辣的。”张富贵囫囵咽下去,回答道。
辽东这儿实在是太冷,在这个没有暖气没有炕的年代,即使在室内都冷得抖腿。这群从秦国来的商队,若是没有吃着辣椒酱驱寒,早就得冻得生病了。
看见邻桌的老是眼巴巴地看过来,张富贵便分了一碗给他,还提醒道很辣的,要慢慢吃,小心烫。
“好好好。”
那人笑着接过来,先是小口喝了一口汤,顿时眼神都亮起来了。辣味顺着喉咙流到腹中,非但不难受,反而舒服得他叹了一口气。
“辣得痛快,肚子里热的很舒服!”他两三口扒拉完里面炖的五花肉和配菜,也非常美味,“这是何肉?又是怎么做的?”
这可算说到点子上了!
张富贵仿佛遇到知己,滔滔不绝地给这位邻桌的小兄弟介绍猪肉制作的美食,锅包肉、小炒肉、回锅肉、糖醋肉。。。。。。
“这个天气这么冷,就该吃酸菜炖猪肉,再放点辣酱,酸辣酸辣的可开胃了。”他顿了顿,但神态又有些可惜,“燕国的公猪没阉过,肉质有种腥臊的味儿,若是换成我们哪儿阉过的猪啊,保证你吃得满嘴流油!”
“有这么神奇吗?”那人还不信呢。
“眼见为实,你今天吃的肉就是我从家乡带过来的,养足了大半年呢。”
邻桌的小兄弟回忆一下,似乎今天吃的那两口肉真的特别好吃,香,肥,糯,甜。
他是个会享受的,见这个新结交的朋友好像是个好人,就邀请道:“阉过的猪这样好,你要不要来我家帮帮忙,我家里猪多,也想试试。”
张富贵一口答应下来。
次日,这个小兄弟派人来接,张富贵眼神闪了闪,果然是机会送上门了。
原来啊,小兄弟不是普通人,他姐姐是燕王的宠妃,四舍五入就是找到燕王的窝里去了。太子丹死后,燕王没有立刻想着对付秦人,反而想着更重要的事情——
造人!
夭寿啊,他一把年纪没了独子,不整个娃娃出来,以后日子还怎么过啊。
这会儿的燕王,俨然不想记起太子丹是他为了献媚秦人,自己下令杀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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