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想着,突然发现那边的十字路口处除了纸钱和掉落的白幡穗,那双崭新的黑色寿鞋不见了。
作者有话说:
第114章蒯氏庄子
这个浑身破烂的男人姓陈,因为经常疯疯癫癫的,大家给他起的名字就是陈半仙儿。他很是满意这个名字,就连跟戚迷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用的这个。
似乎猜到了她注意的,陈半仙儿不慌不忙的扭头看了眼,咧嘴一笑:“那双鞋是[指路履],在丧队发送之前,将这双鞋从死者的脚上脱下来放在地上,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尊重死人意愿,丧队会以这双鞋尖摆放的方向为准,给死者找到一个舒心安葬的地方,路上遇到这双鞋啊可不能指,更不能去破坏它的方向,不然可是会掉命的。”
关于这一点,戚迷已经亲身试验过,便接着问道:“那这双鞋自己会动?”
“这个东西啊,那就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了。”陈半仙儿笑了笑,又提议道,“怎么样,你帮我做事,我帮你们保命,这买卖还是很划得来的。”
戚迷看他一眼,转身和郑媛媛杜瑞商量起来。
崽崽们看见这三个大人自己说自己的,也不带着他们,当即就举起小手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表意见。
其中当属王小虎的声音最大,听到这位身着破烂的中年男人说那双鞋不能指,当时就悟了,越看他越像是世外高人:“戚老师,你就相信这个爷爷吧!这个爷爷告诉我不能用手指鞋,感觉好厉害的样子,有他在我就不会看见那个怪东西了!”
陈半仙儿:???
爷爷?
这次破天荒的,一向跟王小虎对着干的赵一哲也举手表示:“这个爷爷一看就是少林寺的扫地僧,深藏不露的那种,没准他还能给我们武功秘籍呢!”
陈半仙儿看了看比脸还干净的口袋:秘籍?
“不对,你们俩在说谁是爷爷?!”他反应过来,拧着两条黑眉毛道,“我才五十二好不好!正是大好青春呢!”
“奏是,我爸老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到了五十又长一茬,这个爷爷年轻得很呢。”杨胜壮背着小手点点头。
“就是!”男人沉默了两秒,低头:“?”
感觉这小家伙把话题越扯越远,戚迷赶紧出声制止。
然而这边人群刚静,就听得百米开外从那扇门里又泼出来一碗黑狗血,那户人家的小伙骂骂咧咧探出头,离得这么老远还在吊着嗓子大喊:“你们几个外姓人还不赶紧快走!离我们蒯氏庄子远点,麻溜给我滚蛋!!!”
男人扯着脖子刚想再骂些什么,一块石头不偏不倚正好投进了他的嘴里。
戚迷拍了拍手上的灰:“不必费口舌了,我们这就走,不给你添麻烦。”
男人将石头吐掉,看见那些不速之客果然离开了,往地上啐了一口痰,将门重重关上。
陈半仙儿回头望了一眼,挠着肚皮哂笑道:“看出来你们不是本地人了,敢去蒯氏庄子借宿,你们的胆子是可真够大的。”
“那地儿怎么了?”
“怎么了?”陈半仙儿冷哼,“只要是这附近的人,十里八乡谁不知道就属这蒯氏庄子家族支系最多,规矩也是最多的,就连路过的人想要讨碗水喝也得掐指算个好半天,更不用说你们这些还要进门休息的人了。”
他笑了几声,接着道:“你们这一行十三个人是单数,已经是犯了蒯家的忌讳了,好在带着十个双数的孩子,男娃也是双数,人家勉强能跟你聊个一两句,总体来说[七男主阳、六女主阴,七压过六],勉强算是能接受的。”说着,他转头向队尾的杜瑞努了努嘴,问戚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问题是出在那个小伙子身上是不是?他是七月生人?”
戚迷点头。
陈半仙儿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迈着四方步走得那叫一个有派,细细为她掰开揉碎解释:“男人七月生日在蒯家的规矩里就叫【阴煞命】,就是男生女命,以他们的道理是七月有中元节,中元节的前十五天和后十五天都是晦气,生女当做活祭,生男当做逐门,反正在七月份出生的人在蒯家是呆不得的。”
戚迷越听脸色越难看,尤其是那一句[生女当做活祭,生男当做逐门],活祭一词是怎么样的场景虽然没见过但想想就知道会很残忍,顿时愈发对蒯氏庄子产生了厌恶感,不由冷笑一声:“生孩子还得避开一整个月,真够可以的。”
她本以为生孩子这事已经够荒唐了,没想到陈半仙儿接下来的话,更是毛骨悚然。
“生孩子这算什么,毕竟现在还有个剖腹产不是?也就提前一个月的事,可是你能想象,蒯家变态到居然死人也是要取双数的年龄死吗?年龄符合的生病直接就不治了,就让他们用着双数的年龄去死,没准还会干脆送那人一程;年龄还是单数的,就想尽一切方法给人吊着命,吊到那人过完生日,直接办葬礼。”
“卧槽。”戚迷忍不住爆了声粗口,下意识回头看了眼那已经很小的牌楼,皱眉道:“那个蒯氏庄子里的人就没有单数年龄的人意外去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