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风:“咳咳,注意啊鹅蛋,这次是魂魄夺舍,别搞错了,是魂魄夺舍。”
鹅蛋:“赶紧的别磨叽,我忙着看诗词呢,穿越节点是哪里?”
林小风:“西游记中南赡部洲大唐国界长安城内殷温娇抛绣球给陈光蕊的前一个时辰。”
鹅蛋:“以后说简短点,西游记中殷温娇抛绣球前一个时辰,这样说就行,别整那些没用的。”
林小风:“我这不是害怕你弄错地方嘛。”
鹅蛋:“行了,赶紧的别磨叽,这次穿越多久?”
林小风:“还是一年。”
鹅蛋:“魂魄夺舍的对象是谁?”
林小风:“夺舍谁都可以吗?”
鹅蛋:“你咋那么磨叽呢,魂魄夺舍对象不受限制。”
林小风:“那就二郎神吧,千万别搞错了,他们家有条狗,你要是弄成了哮天犬,看我回来不摔了你。”
鹅蛋:“得嘞,走你!”
床上,林小风只感觉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再醒来时,林小风现他此时正身穿金甲,披着一条大红披风,头戴三山飞凤冠,眼前食案上摆满奇珍异果及玉露琼浆,显然已经吃过一番。
再看四周,仙楼台,雕梁画柱,云雾飘渺,这便是天上仙人居住的地方无疑了。
“二郎神!”
林小风瞬间确定了自己此时的身份,果真夺舍了杨戬的魂魄,夺舍的霸道之处在于,除了没有杨戬的记忆之外,其它一切皆被夺舍者拥有。
看着食案上的食物,林小风多半猜测了出来,想必是这杨戬方才醉的不省人事,趴俯在食案上睡觉期间,然后他趁机夺舍魂魄穿越了过来。
“嘿,杨戬打架还行,但这酒量不行!”林小风调侃了一句。
“不过话说回来,古人喜欢借酒消愁,杨戬独自一人喝闷酒,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算了,不管了,办正事要紧,管他有什么心事,我只是暂时借用一下这具身体。”
林小风前脚刚跨出殿门,一道黑影突然从旁侧蹿了出来,然后不住的用头轻拱他的脚,这顿时把他吓得一跳,心神落定后,才看清云雾中,是一条黑色的大狼狗。
不用多说,哪怕没有杨戬本尊的记忆,林小风也是认得这条狗,确切的说应该是犬吧。
“哮天犬,滚一边去。。。”
林小风话还没说全,哮天犬已经趴下身子,往旁边滚了一下。
“再滚远点。。。”
哮天犬又往远处的地方滚了过去。
不愧是神犬啊,智力惊人。。。林小风整个人都惊呆了,没想到这犬如此听话,那接下来就好办了。
“蹲在这里,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起来!”
“不许跟着我!”
果然,林小风刚下完命令,哮天犬立即蹲在了原地,见他离开,也蹲在原地纹丝不动,听话得很。
林小风夺舍杨戬的魂魄,是为了方便暗中监视陈光蕊的一举一动,倘若哮天犬跟着,反倒可能会误事。
确定哮天犬不会跟来后,林小风这才放心的离开大殿。
云来!
随后,林小风念头一动,自附近一团云雾中,顿时凝聚出一朵厚实的大云朵飞到他脚下,托住他的身形。
这便是懂法术的好处,林小风越觉得这次穿越选择魂魄夺舍的方式是正确的。……
这便是懂法术的好处,林小风越觉得这次穿越选择魂魄夺舍的方式是正确的。
而在驾着云朵离开时,林小风无意抬头间看到了大殿上方的那三个金銮大字。
那三字便是:宝莲宫
空中,正向人间极飞行的云朵上,林小风躺在上面,翘着二郎腿,头枕着双手,一副悠闲自在的神态。
方才,林小风已经通过额间竖着的那第三只眼睛,天眼,查探到了陈光蕊在人间的方位。
照云朵极飞行的度,再有个一盏茶功夫,便可抵达。
这次穿越,魂魄夺舍对象林小风之所以选择二郎神也是有原因的。林小风的基础要求就是会变幻,再者是真要遇到妖怪,至少可以保住性命。
西游记中,懂得变幻之道的几个人物,林小风就想到那么几个。
原本孙悟空是最佳人选,不仅本领高强还会七十二变,可惜目前阶段孙悟空被镇压在五行山下,就算夺舍了也出不来。
再说猪八戒,这会恐怕已经被贬下凡间做了猪妖,猪妖倒也无所谓只是形象丑陋些,毕竟猪八戒是会三十六变的,打架能力也还可以,能够满足林小风的需求,所以在无法选择孙悟空的情况下,选择猪八戒倒也无妨。
但林小风想到了孙悟空与杨戬那一战,二人相互变幻精彩搏斗,本领也不相上下。
相比之下,杨戬能够七十二变,而且本领自然是在猪八戒之上,既然有了更好的选择,那完全没有必要夺舍一头猪妖的魂魄。
在云朵抵达长安城上空,快要往低空落下时,为了不引起异象,林小风主动收了云朵,然后变身化作了一只喜鹊从空中飞下,在陈光蕊上空不断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