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谦获得天雄星,成为六合刀宗师,这个过程固然是取巧了,可成就却是真实不虚。
手与脚合,眼与身合,身与刀合。
气与意合,意与心合,心与神合。
有此六合,才能心神意、气体刀合一。心动则刀往,意止则刀收。
四十九斤的龙鳞刀在手,高谦欲轻则轻,欲快则快,所谓刚柔快慢尽数由心。
技艺达到这种境界,这种成就感满足感,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没有观众在一旁惊叹称赞。
或者有个不长眼的来挑衅,他就可以随手试刀。
高谦提跃上云杉顶端,站在小指粗细的枝丫上,他头顶漫天星光提刀飘然而立,心中既满足又有几分怅然:“只可惜没穿黑色风衣,少了几分飘逸的意味……”
其实,这时候可以去找防卫团马千军试试刀。
防卫团两名源师跑来暗杀他,要说马千军不知情,高谦可不信。
飞龙帮又有那么多重型枪械,肯定是在马千军那买的。
可是,连沈正君都没动马千军,就证明防卫军自成体系。强如沈正君,都不愿意去碰。
高谦想了想还是按下杀意,杀马千军容易,别人却一定会怀疑他。
谁让他当众出了大风头,现在别人都知道他是高手!
惹怒了军方,麻烦就大了。
何况,他也没有什么切实证据。
理智告诉高谦,不能乱来。可心中的杀意越来越盛,怎么都难压制。
他自己都有些不解,难道是手握利刃,就自然生出杀心!
“不对不对……”
高谦立即反省过来,他看向右手食指上的戒指。
周毓秀离开后,他就一直戴着这枚戒指。反正也没人认识。
他主要是想搞清楚戒指到底有什么用!
这些天他也没少忙乎,滴血就不用说了,水煮火烧,各种方式都没少尝试。
只是一直以来,戒指都没有任何反应。
没想到今天戒指突然作妖了。
以前他用手枪杀人的时候,总是杀机强烈。
这戒指喜欢杀人?
高谦不太明白,喜欢血的话,他也滴了不少的血。
再者,血妖是来自异空间的生命种族,虽然生命形态和人类有一些差别,差别却不太大。
妖族名字里带个妖,却没有妖术。只是使用源力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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