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发神经吧。”莫乌莉回答得太不经意,脸色没有半点阴霾。区区周聿澍这样的人,即便曾跟她写在同一张结婚证上,再过几周,她也能彻底忘记。
她的性格,他理应心知肚明。易思违勉强自己不再多问,只是说:“现在要工作,我给你叫车,送你回去?”
她摇摇头:“我开你的车回去吧。”
他毫不犹豫就把车钥匙给了她。
莫乌莉准备走,他又叫住她。易思违临时回了一趟楼上,取了外套下来。
莫乌莉披上外套,在暖融融的温度里提问:“你知道我家的狗叫什么名字吗?”
之前他看过她家保姆发来的视频,对可爱的脸印象深刻,但是,名字记不太清了:“什么?”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易思违’。”
他困得不行,大概一连值了好多天的班:“嗯?”
“不是叫你,”她笑着说,“它就叫‘易思违’。”
这种名字,对狗来说有点难记吧。易思违笑了笑,只提醒她:“路上注意安全。”
莫乌莉开着易思违的车,从地下车库驶入路面。深更半夜,连红绿灯也暂停工作,她从医院门口再度经过,意外发现易思违还在原地,看到她出来才安心。
她停下车子,降下车窗,朝易思违露出笑容。
手机传来提示音,莫乌莉游刃有余地移动视线。那是周聿澍新发来的消息。她波澜不惊地点开,看到内容时,微笑纹丝不动,然而,眼角与嘴唇的弧度微不可查地发生了改变。那是笑意消失的一瞬间。
后来,那成了他的遗言。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私奔(11)
易思违跟着教授去开研讨会,散会比较早,他提前下了班。莫乌莉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到她家吃饭。她买了海鲜。
易思违终于去了一次莫乌莉家,见到了和他同名同姓的宠物狗。比格犬一见到他就大喊大叫,他也不生气,抱着手臂,低头盯着它微笑。他坐下来,狗就扑到他身上,咬他的裤脚,把口水沾到他身上,叼着玩具球过来,却绕过头不让他伸手拿。
易思违还是笑眯眯的,不在乎被弄脏,甚至还轻声细语跟狗聊天。
不自觉地,易思违用了和小儿科病人说话的口吻:“乖宝宝,你叫什么?‘易思违’?你也叫易思违?你比叔叔可爱多了。这是给我的吗?谢谢你,真听话。”
莫乌莉在准备狗的食物。
放在平时,那是保姆做的。但她一回家,就会提前通知保姆不用上班,事情她会做。这些也很简单。莫乌莉只需要把生肉解冻,放上水果和蔬菜冻干。
她时不时地身体后仰,从门里探出脸,去看庭院外的景象。
易思违专心致志地陪狗玩耍,耐心得有些过分。
长大成人后重逢,莫乌莉鲜少见他这么开心。平日里,易思违的笑总是淡淡的,好像时时刻刻都心不在焉,不叫他他就会走神。
回来找他,是想体会一下爱的命题。可现在看来,她也有点迷失方向了。
就这样?
一点都不刺激。
原来爱是这么无聊的东西吗?
她本来就是健忘的个性。莫乌莉有点想不起来了,当年自己到底曾在哪个环节振奋,他又是什么地方给她留下了印象。与此同时,她也不清楚,她究竟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不过,莫乌莉十分确认的是,自己现在的状态正处在恋爱中。荷尔蒙分泌,动辄想到对方,这是她唯一能享受的时刻。再延续一段时间,这种让人陶醉的感觉就会消失。她又会无聊起来,变得乏味。对于这种结局,像认了命似的,莫乌莉有着近似悲观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