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累。
三十年后年轻人都不想结婚,那是因为可以下馆子。
魂穿到他身上试试,绝逼一个个都急着找媳妇。
晚饭还是面条,炒了两个菜。
一个肉菜,风干野猪肉炒的。
顾清荷和面放盐少,擀出来的面条没什么劲道。
但炒的菜挺辣,李存信吃辣的一般。
没吃几口,就被辣的直吸溜,脑门上也渗出了一排汗珠。
顾清荷挺无奈:“就放了一个辣椒,我都尝不到辣味啊!”
李存信点头着附合:“不辣不辣,我是热的。”
顾清荷道:“以后炒菜不放辣子了。”
李存信道:“那哪行呢,你也别只照顾我的口味,该咋做就咋做,再多放点辣子,我习惯就好了,男人哪能不吃辣子,说出去都会被笑话,我得慢慢适应。”……
李存信道:“那哪行呢,你也别只照顾我的口味,该咋做就咋做,再多放点辣子,我习惯就好了,男人哪能不吃辣子,说出去都会被笑话,我得慢慢适应。”
顾清荷露出了浅笑,给他夹了好几块肉。
这个男人总是与众不同,普遍的情况是,这种事情放到别人家里,男人会骂老婆,明知道老子不吃辣,还把菜炒的这么辣,妈的是不是不想让老子吃饭?
这个男人却不一样。
听听这话说的,哪个女人听了能不感动。
李存信道:“这周末我带你上山去转转。”
顾清荷道:“好啊,我还没去过山里呢,一直想去看看,听说青山上不但有野猪,还有鹿和野羊,我还没见过鹿长啥样呢,正好跟着你上去看看。”
次日周六。
傍晚时分,老二老三放学回家。
看到顾清荷在家里,也不再惊讶了。
已经习惯。
反而进门就吸溜着鼻子:“咋这么香,今天有肉吃啊?”
顾清荷道:“你哥捉了只兔子。”
李存义一下子兴奋:“兔子肉好,兔子肉最香了,比野猪肉好吃。”
李存维也舔着嘴唇,要说对回家还有什么奢望,那也就是回家能吃顿好的了。
在学校中午吃馍馍,下午自己做饭,也是随便凑合一顿。
天天做饭谁受得了,早就烦的不行,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哪有时间和心思好好弄吃的。
还是家里的饭好,时不时能吃到肉。
野兔子肉确实比野猪肉受欢迎的多,这玩意有股土腥味,不去腥没法吃,用酒拌点料腌一下,把土腥味去掉,不管炒还是红烧都是一道非常不错的美味。
七八斤的兔子,洗剥干净才两斤多。
出肉率太低了。
哥三加顾清荷,都有点没够。
真是半大小子,吃穷……
老子早就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