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十万贯
明远花七百贯买了一大骡车的蜀锦,却没法儿将之全部都搬回家去。
毕竟他曾经答应过母亲,不会如此大手大脚地花钱。
他当即请人赶了骡车,将这些蜀锦都送去了他相熟的一间绸缎庄。
绸缎庄掌柜姓李,见到这么多蜀锦自己上门,还二话不说就往店里搬,难免吓了一跳,赶紧迎出来,才见是明远。
“明小郎君,这是……”
李掌柜一时摸不着头脑。
“快,李掌柜你眼光好,帮我挑出几匹,适合我阿娘和妹妹的。”
明远凭空想象了一下,知道城门外买蜀锦的事,转眼间怕就会传遍长安城,邻居家也必然知道,便又补了一句:“再挑一两匹纹样花色,适合孝敬薛官人家中老太太的。”
这绸缎庄的李掌柜带着几个伙计,一起上手一通拆,顿时将包裹在蜀锦外面防水用的油纸统统拆去。
在绸缎庄待了十多年的掌柜,眼光果然独到,李掌柜眨眼间就挑出了几匹适合老中青三代女性的蜀锦,交给了明远。
“余下的就都留在您这儿。”
明远笑着说。
“什么?”
李掌柜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您要将这么些蜀锦都卖给小店吗?小店……怕是没这个本钱。”
东西确实是好东西。但是就这一会儿工夫,城门外发生的事已经传到掌柜耳朵里来了。李掌柜已经知道明远是以什么样的价钱买下这一批蜀锦的——听着挺仗义,实际冤大头。因此李掌柜特别怕明远要再转一道手把这些都卖给绸缎庄。
谁知明远嘻嘻一笑,摇摇头说:“不,放在您这儿寄卖。”
寄卖?
李掌柜:哦……那没事了。
卖得出卖不出都是明远自己承担风险,但是他绸缎庄里却多添了这一批光彩夺目的锦缎。
正当李掌柜的心里打着稳赚不赔的主意时,明远已经背着手,饶有兴致地打量店铺里新近的各种货品。
这家绸缎庄很合明远的胃口。虽说和其他店铺相比,这家多数货品价格偏高,但胜在颜色和纹样都很雅致,昂贵却不出风头。明远之前那些几件,饰有暗纹的襕衫,花纹似有若无的直裰,衣料都是这家的出品。因此明远时不时会来逛逛。
在他身边,绸缎庄的伙计在迅速整理货架,把他带来的那些蜀锦都堆放在显眼的地方。
而明远自己左看看,右看看,突然发现了什么,抱起一匹颜色极其素净的布料,回过头问:“李掌柜,这叫什么布,多少钱一匹?”
明远为人一向和气而沉静,很少这么沉不住气。因此李掌柜也愣了愣,才回答道:“明小郎君,这叫吉贝布,又叫木棉布,据说是琼州黎人用秘法将一种叫做木棉的作物生出的长绒纺成线,然后再将这线织成的布……”
明远一面听一面盯着手中的布匹。
这是棉布,绝对没错!
来到这个时空又有几个月,他试遍了这个时代各种昂贵的衣料:绢、绸、绫、罗、麻……就是没有棉布。
棉布在现代太普通了,普通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优点。
但明远有所比较,当然很清楚,棉布比起其它织物的优点:细密、牢固、耐磨、不易变形、吸湿透气……
穿惯了纯棉衣物,再陡然来到一个这种衣料还完全不存在的时空,说实话明远确实硬着头皮适应了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