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随风道:“我看村子挺漂亮的,是可以发展发展旅游业。”
“是吧。”余准父亲自豪道:“村长都说,考察了大西北那么多村子,没一个村子自然景色有咱们好的,而且,咱村子还有历史呢,从汉朝的时候大家就住这了,所以不想挪窝啊。”
“汉朝的时候就来了,那历史是蛮久的。”
“哈哈,以前战乱的时候,还有抗日的时候,都嫌我们村太难爬,所以我们这一直很安全,但是吧,现在太难爬反而成缺点了,没办法,只能修路,否则大家真要穷死。”
余准父亲絮絮叨叨,他又问:“小风,你今天就要走吗?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天路吧。”
叶随风想了下:“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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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修路的地方,叶随风都被震撼了,几乎全村的男人都出动了,在那里挑黄沙、铺石子、凿石头,也有女人在那边搬石头,所有人都洋溢着笑容,热火朝天地在干一件事情。
一件他们觉得无比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很多人难以理解,何谓故土情结,叶随风也想过,为什么这些村民不愿意离开这个村子,他们去大城市会有更好的生活,但是今天,他看到这些村民齐心协力地干了同一件事,他明白了,有些人就是眷恋故土,外面的房子再怎么好,天地再怎么广阔,也远不及生养之地的一草一木。
或许他从小就是飘零如风的人,没有哪一个地方能让他感觉到有家一般的温暖,所以当他离开养父母的村子时,他并没有舍不得,而是觉得松了一口气,他也从来没眷恋过哪个地方,在横城是住大别墅也好,是睡小出租屋也好,对他来说都是没有分别,只是,当他遇到了时念蓝,他就开始患得患失,她在哪里,他就愿意住在哪里,就像这个村子是村民的根一样,对他来说,时念蓝就是他的根。
可是,时念蓝现在到底在哪里呢?
叶随风的情绪又陷入了低落,事实上,在这两年里,他的情绪通常都处于低落之中,所以医生虽然给他开了抗抑郁症的药物,但也委婉告诉他,心病还需心药医,他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情绪迟早有一天会崩溃,到时候,只怕会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
道理叶随风都懂,但他无法做到,他无法抛开时念蓝,所以他只能走遍大江南北,这两年,地铺他睡过,露天他也睡过,在深山老林里几天没干粮靠果子充饥他试过,迷路差点死掉他都试过,他就用这个近乎自虐式的方法,来麻痹自己,否则,只怕他早就崩溃了。
余准父亲已经加入干活的队伍了,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所以他们活得有奔头,叶随风想,他也应该继续踏上启程的道路了。
于是他跟余准父亲告别:“伯父,我先走了。”
“一路顺风啊。”余准父亲依依不舍地告别。
“好的。”叶随风笑着点头。
他忽回头道:“对了,伯父,您们这村子叫什么名字啊,等天路修好了,我一定要回来看看。”
“哦,我们村子啊,叫安南村。”
“安南村……”叶随风喃喃道。
这个村子的名字,为什么这么耳熟呢?
好像在哪里听过。
可是,到底是在哪里听过呢?
叶随风想不起来。
但是心底有个声音一直在疯狂地告诉他,想起来,快点想起来!
可不知道是不是长期服用抗抑郁症的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记忆力,他就是想不起来。
叶随风忽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沮丧感,还是想不起来,那就算了吧。
他背起行囊,又准备再出发,忽然他在干活的队伍中,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人五十多岁了,脸上全是皱纹,双手骨节粗大,皮肤黝黑,叶随风觉得他特别面熟。
有人冲着他喊着:“村长!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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