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指路,送人升天。”逍遥仙笑道,“果然是名不虚传。”
“灭绝神功,真气无双,也很厉害。”白极乐轻轻甩了一下长袖,将身边的尘土扫下,“但我有一指,破天下一切内功法门。”
幽狱之中,谢看花仍在寻求出去的办法,一拳又一拳地打着那铁栏杆。
老者则淡定地盘腿坐在那里,说道:“你说那白极乐有一门指法,能破天下一切内功法门?”
“是,仙人指路。无论对方的内功多么强大,护体真气多么无敌,白极乐一指皆能破之,所以像我这样习剑之人,还能勉强与其一战,逍遥仙继承了前辈的灭绝神功,主修内力,遇到白极乐正是遇到了克星。”谢看花无奈道,“所以我说是送死。”
“幼年时,我和我师父学艺,他说世上万物皆存在一个‘心’。”老者缓缓道。
谢看花不明其意:“何意?”
“那年我五岁,后院中有一棵榕树,师父和我说,让我在三月之内,一拳把树打断。当时我才五岁,力气虽大却也只能勉强举起一柄重剑,也没修什么内力。但是三月之后,我还是做到了。”老者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我找到了它的心。”
谢看花皱眉沉思,似有所悟。
老者继续说道:“树有树的心,石有石的心,就连一座高山,都有属于它的心。只要找准心之所在,一拳下去,一座山都能崩裂。而我们人也是一样,当我们以强大的真气将自己笼罩起来的时候,便存在了那所谓的心。这个白极乐厉害之处不在于指法,而在于观气之能。他能看到心之所在,那一指,便自然能送人升天。”
“那他这指法岂不是真的毫无破绽?”谢看花惑道。
“有一个方法可以胜之。”老者笑道,“那就是让你的真气乱起来,若护体真气到处乱窜,始终没有按照一个常理流转,那么心也就在到处乱跑,那仙人指路,自然便指不到那一条路了。”
“真气乱行,那岂不是走火入魔?”谢看花皱眉道。
“是啊。所以上面那人。”老者指了指上方,“似乎便打算入魔了。”
当一个人身边的真气足够强大之时,那股虚无缥缈的内力便能够用肉眼就能清晰地看到。
这个说法很多人都听过,但不是每个人都见过。
但今天,上林天宫的众弟子,却是见到了。
因为逍遥仙周遭的真气便被他们清晰地看到了,那是一团紫色的火焰,将逍遥仙整个人都笼罩了起来。他缓步向前走去,身侧一丈之内的草木、石砾皆化为粉末。他将右手紧紧握拳,闭上了眼睛:“我其实真的很不喜欢用拳。因为用拳法,总是显得很笨拙,不如用剑来的风流,不如用枪来的潇洒,不如用刀来的豪放。但每次决定胜局之时,依旧不得不用拳。”
二十年前。
江南钱塘畔。
穿着布衣的少年躺在一棵柳树上,吹着夜风,哼着小曲,好不快活。
另一名世家公子装扮的少年则在树下叨叨不休:“兄弟,我觉得你拳法不错,真不和我去北面闯闯?”
“不去,不去。别打扰我休息。”布衣少年不满地说道,“明日我还要去走镖。没心情和你扯淡。”
“走一趟镖,多少银子?”世家公子笑道。
“到我身上,十两吧。”布衣少年挥手道,“滚滚滚,别和我废话。”
世家公子将腰间的钱袋子直接丢了上去:“和我去北面维龙山,一个月一百两金子。”
布衣少年掂了掂那钱袋子:“还有这种好事?”
“有啊。我那个兄弟在北面建了一座宫殿,里面有我的一座楼,现在邀我去住。我一个人去显得有些寒碜,楼里空空的也怪冷清的。今日我见你在闹市中出拳救人,功夫不错,还有大侠风范,我很欣赏。”世家公子伸手道,“下来,我们一起去维龙山。”
“维龙山?”布衣少年倒是听过这个名字。
“是否钱塘城中还有舍不得的家人好友?”世家公子问道,“亦可同行。”
“哪来什么舍不得的人。”布衣少年摇头,“我是孤儿,没有家,何来家人?”
“今日起便有家了,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雾雨楼。”世家公子笑道。
“什么家不家的,我才不在乎呢。”布衣少年终于从柳树上跳了下来,一掌打开了世家公子的手,“说好了,我就是为了钱去的,若是没钱,我扭头便回来。”
“可以。”世家公子收回了手,“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