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叛逃的抉择,十分的果断,时机也选的很好。
虽然人类的历史上记载的时候人类选择了独立,但是有所了解的种族都知道,叛逃,就是叛逃。
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个叛逃的选择很正确。
这个选择给后面人类的发展,魔法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但是在当时看来其实有些不可理喻,甚至是莫名其妙。
还是那句话,原初时代的战争观念比较淳朴,道德水准也比后来的各种“战术”要高得多。
人类作为黄金联盟的附属种族并不出彩,甚至有点查无此人,所以只能做一些很低下的活,上对上,下对下的战争局面下,这种大型的战争其实和人类没什么关系。
哪怕是运送粮草都用不上他们。
黄金联盟还没有残忍到吃人肉干粮的地步,虽然人类以后会吃。
这场战争在很多种族看来是必胜的战役,可能会很艰难,但是一定会胜利。
如果黄金联盟取得了胜利,人类作为黄金联盟的附属种族,不说水涨船高,但是处境肯定会比起外面零散的小种族要有所改善。
那么这个叛逃行为势必会给人类带去灭顶之灾。
如果黄金联盟失败,人类低下的地位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巨龙也不可能把如此多的种族屠戮一空,只要黄金联盟还存在,那么最后人类还是要被清算。
所以在当时看来,人类的这个叛逃行为纯属脑抽了,战争和你没关系,打赢了还有好处拿,这种好事为什么要叛逃呢?
可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幼苗的成长是需要土地的,是需要阳光雨露的,而不是被别的生物摧残。
在神明存在并且行走的年代,普罗米修斯就是人类心目中的神明。
在黄金联盟大军开拨的第三个夜晚,几千名人类整齐的从黄金联盟下分属的一个区域集体叛逃了。
精灵和巨龙的战争持续了近一年,黄金联盟等了一年,人类也等了黄金联盟一年。
这一年中属于人类的魔法在私底下流通,并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创新。
普罗米修斯叛逃的决策被执行的很好,魔法的初次表现也很好,这个叛逃之夜,整个区域都睡的很安稳。
普罗米修斯没敢杀害黄金联盟的人,叛逃是为了换取成长的时间,而不是为了让黄金联盟现在抽出手来灭掉人类。
和他想的一样,黄金联盟对于人类的叛逃并不看重,他们一门心思全部扑在了对于巨龙的战争之中。
逃出来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幼苗要开始占据土壤茁壮自己了。
普罗米修斯带领人类找到了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大陆很大,但是太多生物可以横跨大陆了,所谓的偏远的地方其实还是在黄金联盟的辐射范围之下,只是更加的远离中心。
至此,人类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发家史。
生存,繁衍,练习魔法……
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普罗米修斯用魔法隐藏了一个地点,在这里种下了一棵树枝。
在黄金联盟和巨龙酣战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奠定了后世魔法的基础,咒语和法杖的存在也第一次出现在这个魔法原本随心而动的时代。
磅礴的魔力和体魄意味着原初的战斗往往旷日持久,所以上层的战斗一般分不出胜负,决定胜负的是中层甚至可能是下层的战斗。
最开始的时候,人类并没有称霸的心思,起码历史上是这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