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元祈每天都过得很忐忑,他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顺利,可又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防范。
“元祈,你变白了不少,看来这阵子你一定是每天都很用心地在服用我为你炼制的丹药。”见元祈越来越白净的肌肤,火绯月欣慰地道。
元祈点点头,漆黑的眸子中满是认真。
“秧儿,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对,我一定痛改全非,我一定用心服药,我只求你不要离开我。”元祈一脸深情地哀求道。
火绯月轻叹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她相信,只要元祈的肌肤彻底变白后,当他被万众瞩目的时候,自然会忘了这份不该有的感情。
见元祈和火绯月在大街上你侬我侬的,元漠只觉得分外刺眼,心口还有一股酸味在涌动。他努力地告诫自己,要忍住,要控制住,千万不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的成长,死都要将这份不该产生的感情掐死在萌芽状态。
打定主意后,元漠便强迫自己转过身,僵硬着身躯朝着自己的别院方向快步疾走。
当元漠回到别院后,现,她的母妃,萧贵妃来了。
萧贵妃原名萧晴,长得娇媚可人却又不失贵气,虽然已经有元漠这么大一个儿子了,但是却保养得非常好,深得北真国皇帝的宠爱。
萧晴斜躺在太妃榻上,狭长的凤眸微眯着,见元漠进来,便红唇轻启地道:“据说你成功抓住了元祈的太子妃青秧,为何不杀了她一了百了?以元祈对青秧的感情,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移情别恋爱上别的女子的,那样的话,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开展我们的计划了。”
“母妃,青秧是无辜的。”元漠低声解释道。
“无辜?”萧贵妃闻言,脸上闪过一阵浓郁的哀伤,“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无辜?你外祖外祖母不无辜吗?你舅舅表弟不无辜吗?不是一样都死了?”
“母妃,过去的事情,回忆越多越痛苦,时间不会倒流,死了的人也不会复活,我们能够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老揪着过去不放。”元漠拿起桌上的葡萄,为萧贵妃剥起葡萄皮来。
萧贵妃接过元漠剥好的葡萄,心中一阵轻叹。
这个道理,她又何尝不知道。可是,说说容易做做难,特别是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的人,更加不可能轻易忘记过去。因为那些痛已经深入骨髓,是那刺骨的痛让自己感到还活着,如果失去了那种痛,生命仿佛被抽干了一般,毫无意义。
犹记得那时候她还很小,是父母掌心里的宝,是金枝玉叶的公主,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日子,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七岁的时候,京城沦陷,元琅带着万千铁骑,颠覆了江山,一夜之间,她从一个千娇百贵的公主,沦为了亡国奴,父皇被逼吊死在万寿山上,母后在父皇的尸骨下面服下剧毒自杀,一夜之间,她从最幸福的云端坠落,跌入犹如十八层地狱一般的冰窖中,她,要如何忘记?
那段时间,她天天晚上从噩梦中惊醒,午夜梦回,没有父亲温暖的怀抱,也没有娘亲软绵的安慰,有的,只是无边的黑暗和冰冷的飞雪。
皇朝更替,新的皇朝建立起来,而旧的皇朝,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清除干净的,世人管这类人叫做前朝余孽。而她,就是那个前朝余孽。
父皇母后死了,兄弟姐妹们也死了,她在母后的死士们的拼死相救下活了下来。
踏着无数人的生命,成就了她一个人的生命,这样的生命太过沉重。无数人对她寄予希望,前朝的太子皇子全部死绝了,其他公主们也都死绝了,前朝的皇室中,唯一幸免于难的就只有她了。
于是,她肩上的担子重了,家庭矛盾一下子上升到了国家矛盾。
复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经过无数鲜血的洗礼后,当看着身边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一个又一个地一去不返后,她的心痛得如同刀绞。
如果牺牲她一个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
她有着自己深爱的男人,但是,她挥刀斩断情缘,毅然嫁给了元琅的儿子,也就是北真国的新皇帝元穹。
既然用暴力推翻不了北真帝国,那么,她就曲线救国,嫁入元家,生一个姓元的儿子,只要儿子能够顺利登基,那就等于复辟成功了。她是前朝的唯一血脉,一旦复辟成功,就是她的儿子登上帝位,他们流了那么多鲜血,为的,不就是这个吗?只要她嫁给元穹,这一切的一切不就都不是问题了么?
历朝历代,皇室兄弟之间总会因为皇位而争得你死我活的,这是名正言顺的争夺,无论皇位争夺有多艰难,总比复辟简单多了。
为了这一切,她牺牲掉自己的一生幸福,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为了这一切,她苦心经营,为儿子铺平道路。
只可惜,千算万算,她算漏了两点。
虽然儿子是她亲生的,但是,儿子的身上,除了流淌着他们萧氏皇室的血之外,还流有元氏的血,让他帮着娘亲对付父亲,这无异于是让一个人的左手与右手打架。在他们眼里看来,元祈就是一块拦路的石头,就该彻底除去,但是,在她儿子心中,那始终都是他的大哥。
还有一点就是,她的儿子,生长在太平盛世,没有经历过血淋淋亲人惨死在自己面前的场面,更没有什么国破家亡的愤恨。所以,要想让他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感受,那根本就不可能。
她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母亲,她想要夺回属于他们萧家的一切,但是,她也不忍心太逼迫儿子,所以,她与儿子达成了协议,让儿子努力去争夺皇位,而她也跟儿子保证,不伤害无辜。
“母妃,你别难过,我已经计划好一切了,皇兄的大婚,一定无法进行的,我们会有足够时间来开展我们的计划的。”元漠一脸孝顺地为萧贵妃剥着葡萄皮,从小到大,从没见母妃真正开心过,虽然他不想做什么皇帝,但是,只要母妃能够让母妃开心,他一定会全力以赴去争夺这个位置的。
“难为你了。”萧贵妃自然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无奈地轻叹着道。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宁可生长在普通人家。
由于元祈的全力配合,没过多久,火绯月便将元祈的皮肤治好了。
原本黑得像墨汁一般的肌肤,竟然变得犹如凝脂一般白净。就好比是将一个黑人漂白成了白人,这件事情,好像长了翅膀一般,一传十,十传百,到了最后,大街小巷,无论是闹市区还是偏远地带,都在盛传着这件事情。
京城的姑娘们则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专门关注元祈的,变白后的元祈,有着与元漠差不多的惊人容貌,却比元漠呀沉稳得多,而女子大多喜欢沉稳可靠的男子,一时之间,元祈的人气大大飙升,甚至盖过了元漠的粉丝,成为了北真国少女们最渴望嫁的男人。果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只是没想到会转得这么快。
京城的少女们,一派迷恋元祈,简称花痴派。还有一派则迷恋火绯月,每天将火绯月堵在门口,要求重金购买美白丹丸的姑娘们数不胜数。
天下间的女子,有几个甘愿顶着一张平凡的脸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啊?奈何容貌天注定,火绯月的美白丹丸,无异于是给了少女们一个梦,一个可以改变先天缺陷,让自己变得更美的好梦。
倾家荡产也要将美白进行到底!
这是当时北真国京城少女们的决心。
火绯月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赚得手都要软了。
这一日,风和日丽,万里晴空,火绯月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拨弄着手中的金算盘,计算着这些日子以来赚到的金子,那痴迷的神情,足够令那些痴心不悔的男人们吃味了。
就在火绯月一脸欣喜地计算着金子的时候,连玉枫带着一股凉爽的秋风,飞地跑了进来。
“枫弟,你来得正好,快帮姐一起来算算总共赚了多少金子……”火绯月一见连玉枫,便急忙拉着他一起帮她算账。
“姐,你怎么还有心思算这些金子啊?”连玉枫心急火燎地道,“你把那些黑不溜秋的女人一个个变得那么白干什么?你这是在给自己树立情敌!她们现在一个个都跑去勾引姐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