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洛斯亲手选的地方。
说实话,他隐约有些知道,即便目前人类部落和他们是互惠互利的关系,但绝不可能永远保持和平。
可他毕竟自己是人类难免对同族有几分怜悯之心,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人类去死。
那么,起码给人类建造一个栖身之所吧。
比起人类用木头建造的城来说,用石头造的城当然更坚固牢靠,没有兽人的帮忙不行。
劳动完休息的时候,弗恩坐在城墙根下,揩拭额头的汗水,和欧洛斯闲聊“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
欧洛斯问“怎么”
弗恩感慨说“我其实还有个哥哥,小时候被兽人抓走了。”
欧洛斯说“那我可以帮你找找看啊,人类是很贵重的种族,一般来说,被兽人抓到不会被拿去当做食物,都是当宠物来卖的,说不定他还在世,托商人去找找那些人类宠物,可能就能找到你哥哥了。”
弗恩难过地说“过了太久了,我爸爸说,现在就算把他找回来,他也肯定完全把自己当成奴隶和宠物了,找回来反倒不好,不如就当他死了。”
欧洛斯问“那是你爸爸的意思,你呢”
“我”弗恩想了想,“他被抓走的时候我还不到一岁,我其实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
秋天快过去的时候,城的外围大概改好了。
田地里收获了粮食,堆满了谷仓,欧洛斯算了算,应当不会冻死饿死太多人,好不容易可以松口气。
恰在这时,王都传来了消息,狄恩国王病危,召了各地的领主和将军回王都。
帕蓝必须回去,就算不是国王,这也是他亲舅舅啊。
帕蓝当然没穿那件黄金铠甲,虽然够坚硬,但是太重了,不方便行动,而且那么金灿灿的太傻了,要是在战场上,那不是明摆着让敌人来打自己吗
他跟士兵穿一样的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轻易看不出来,但假如走近,还是能听出穿了锁子甲的声音。他这套是特制的,比普通士兵的锁子甲防御更好,长剑没有卸,依然配在腰际。
在补全兽纹以前,帕蓝习惯了从神力之外寻找提高战斗力的方法,不吝于学习招式,又或是学习武器,欧洛斯这些年66续续造出了很多新武器,大的比如包括长剑、锤子、斧头,小的比如匕,远距离武器则有弓箭,帕蓝都学习了一番,他精力有限不能全部精通,最得心应手的是长剑和弓箭,其他都只是会而已。
帕蓝已经尽量让自己和手下们穿得朴素点。
可到了王都,被同僚们一衬托,他们简直不能更像精英,虽然只是麻布衣服,但他们制服统一啊,一看就是一伙的,呼啦啦一大帮在一起颇为壮观,而且个个行走举止之间都很不一样,相当有纪律。
国王的病情无可拖延,帕蓝到了王都以后没有歇脚,把带过来的一小支亲兵安顿下,交给欧洛斯指挥,就匆匆去了王宫。
因为别的兽人此时并没有用武器的概念,他穿着锁子甲,把剑和匕都带进了王宫,也没谁拦着他。
帕蓝到的不算早,屋子里已经有许多兽人在了。
这里的每一位辈分都比帕蓝大,他不敢造次,但他又很想去看看舅舅,他皱着眉仔细去听,几乎听不到舅舅的呼吸声,他躺在那,像是已经死去了。
舅舅看上去老了几十岁,头全白了,没有了当年意气风的模样,像个小老头。
仿佛是感觉到了帕蓝的来到,犹如死尸般的国王动了下。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安静下来,只听国王咳嗽了两声,有了点活气儿,虚弱地问“帕蓝,是帕蓝来了吗”请牢记收藏,&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