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正文卷第103章脱困当陈远来到篝火晚宴时,他的马已经吃嗨了。
天马还是地狱马的时候就喜欢吃肉,现在就算转变成了天马,还是那么喜欢吃肉。
德克萨斯别的不多,但肉很便宜。
不过就算再便宜,如果吃肉是这匹马的必需,估计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个神父能够养得起。
这马胃口太大了!
幸好它也只是喜欢吃而已,并不是必须吃,偶尔打打牙祭还是可以。
几十条狗子也变成了现场的宠儿。
「这酒比落日酒馆的差一些!」
但跟陈远没关系,他只是觉得酒不错。
并不是每一个都喜欢往大城市里面扎堆。
陈远笑着回应一个接一个的打招呼,来到约瑟夫和约翰他们跟前,抬手示意他们坐下,不用那么多礼。
体型主打一个匀称,而且有礼貌。
还有别抱那么紧,早餐都撒了,要钱的!」
反正如果打拼累了,你可以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去当牛仔。
莱斯大学在阿美莉卡排名第十七,属于一个比较靠前的排名。
不对,不穿衣服还是有人会报警的,认为他吸嗨了,可能会对自己或者孩子造成伤害。
在一处山脉处,有一座山头内部被掏空,里面布置了许多特殊的装置,包括磁力防护装置以及电网。
真正的中华田园犬在家里是非常有礼貌的,论聪明虽然不如苏格兰牧羊犬但也不是很差,但遇到危险它是真上,而苏格兰牧羊犬是扭头就跑让主人上。
妻子点头:「当然要谢,你先吃,吃完我们去谢谢他再上工!」
辛苦你了!
论战斗力,同体型的话,其实不输任何犬种。
刘博士带着哭腔应了一声,放开妻子,拿过她手里的早餐,却没有吃,而是看着妻子说。
把这些天承受的压力全部通过这场嚎啕大哭宣泄出来。
你们现在的生活,也是你们当初出国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
卡塔丁山。
「嗯!」
她能恢复正常,是你退回去的选择救了她。
镇上居民居然认为理所当然,这毕竟是教堂的狗子,聪明一点亲人一点,很正常。
当然你非得让这些狗子去抓老虎,那肯定不行,但是一群赶山犬围攻野猪又不是没有先例。
();() 「神父,你的酒!
还有,我叫安妮!」
一个女孩给他送了一大杯啤酒就走了,她是酒馆老板的女儿,刚大学毕业。
但约瑟夫一句话就让他闭了嘴:「彩虹镇酒馆有安妮,她是莱斯大学的高材生,发现了改良啤酒口感的方法,靠着这个方法她还没毕业就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一辆道奇!」
安妮确实很美。
以供研究机构,对他进行研究。
「要不,咱们先去谢谢那位神父吧!」
老桑迪憋了好久,最后才吐出一句:「等她毕业了肯定要留在大城市,不会回到我们这种偏远地区来的!」
约瑟夫再一次给了他致命一击:「安妮已经毕业,回来三个多月了,正准备接手父母的酒馆,让他们去环游世界!」
因为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耳濡目染的学会了,怎么在农场当一名好牛仔。
「如果,昨晚你第二次进来偷香灰,可能今天你的妻子就不会醒。
因为中华田园犬在以前有山林可以打猎的时候,是可以驯化出赶山犬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