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挑了一个沟坎处,铲掉草皮,挖了一堆黄沙土,提了几桶水倒上去,用工兵锹和了一滩泥;尔后,又在沟坎处挖了一个四五尺高的‘土窑’,将劈好的柴火整齐的码放好,点燃后,便开始慢慢的堵上‘窑门’,只留上面的一个烟道,冒出一股黑烟。
这是烧制木炭的简易办法,浪费有点大,不过,贵在方便,可以随时随地的烧制木炭。
娜仁娅一家子呆呆的看着阿铁一个人忙活,竟是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帮忙。
毕竟,这家伙才杀了大祭司……
封好窑门,阿铁直起身子,转头看着三个惊恐不安的匈奴人,他有些无奈地说道:“都说了没事的,谁让他们跑来欺负人的。”
“阿铁,你还是赶紧逃走吧,”娜仁娅突然哭了起来,抽抽搭搭的说道:“你杀了大祭司,部落里的人迟早会现,他们……他们会杀死我们所有人的……”
阿铁笑了笑:“只要你们不说,他们现不了。”
“当然,为防万一,我来解决吧。”
他让娜仁娅、阿尔罕姐弟二人帮忙,很快便在帐篷门口砌了一个简易炉灶,并宰杀了两只羊羔子,用清水浸泡着,这才走进马圈牵出一匹马。
“羊肉浸泡一会儿,冷水下锅,我去给咱们采挖一些野菜。”
阿铁翻身上马,随口叮嘱一句,便策马而去。
这就、走了?
娜仁娅一家三口人,站在帐篷门口一阵懵圈。
惹出这般天大的祸事,那个杀千刀的少年人,竟然直接骑着马跑掉了?
“阿妈……”
娜仁娅抱住母亲,终于大哭起来,泪水很快就打湿了阿妈的羊皮袍子。
年幼的阿尔罕则看一眼母亲,再看一眼姐姐,然后,走到浸泡羊肉的木桶边蹲下来,很认真的盯着鲜嫩的羊肉呆。
在他的记忆中,只有那么两三次,阿爸从外面打仗回来,家里才会宰杀一只羊羔子……
……
阿铁并没有逃跑,而是来到附近的一片密林中。
三十几名半大小子正在煮肉。
短短两三日,他们便在这片山林里修筑了一座甚为坚固的营地,顺手猎了几只麋鹿,就等着阿铁给他们下令。
“阿铁,回来了?”
“什么情况?”
阿铁刚一进营地,少年们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问道。
阿铁舔了舔嘴唇,笑道:“宰了他们的大祭司和几个狗腿子,先吃肉,晚上就干活儿。”
少年们心情大好,围着一大锅鹿肉,一边商议,一边捞着鹿肉细嚼慢咽。
他们都是杨川的人,在很多方面,都有他的烙印,就比如在吞吃食物时,一般都是细嚼慢咽,尽量品尝食物的滋味。
“阿铁,还跟前面几个部落一样,杀死他们的族长、大祭司?”
一名半大小子问道。
阿铁摇摇头,道:“不,以后,咱们得干点精细活儿,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毛手毛脚的,杀了很多人,却根本就没什么用处。”
他将一块鹿肉吃完,擦净手上的汤汁和油脂,从怀中摸出一卷羊皮地图摊开在地上:“你们看,这里是公子的胭脂城,咱们在这个位置,阿木他们在这个位置。
咱们刚一开始制定的计划,是要在休屠王的地盘上搞事,让方圆几百里的几十个部落乱起来,为公子的后手而做准备。
如今看来,原来的计划没有问题。
不过。”
阿铁沉吟几声,接着说道:“不过,我这一两日突然想通一个问题。”
众少年问道:“想通什么问题?”
阿铁伸出手指,在羊皮地图上轻轻点画着,道:“公子教导我们时,好几次说过,想要让一个地方乱起来,其实根本不需要太多的力量便能做到,那就是给穷人和奴隶一点希望。”
众少年沉吟不语,似乎听懂了,却又没听懂。
总之,就是有点懵圈。
阿铁环视一圈,接着说道:“咱们在鹿鼎城那边搞事,一般都是想办法杀死部落里的所有男丁,抢走他们的妇人、孩子和牛羊牲口,在刚开始的时候很有效,在短短两三年里,咱们便将北海一带方圆三千多里都占据了。
可是,在河西走廊,这一招不太灵光了。
先,这地方的人口稠密,光是胭脂山一带,就有大小部落近百个,人口差不多有五六万,再加上浑邪王、休屠王的军队,几乎杀之不尽。
其次,胭脂山一线,方圆五百里内,是浑邪王、休屠王争夺的地盘,每隔三五年,他们便会暗戳戳的打上一两场,据说脑浆子都能打出来。
所以,在这附近,他们驻扎了很多骑兵,咱们还不能太离谱,免得让那些狼日哈的察觉……”
一名少年开口:“阿铁,你直接说吧,该怎么干。”
阿铁是跟随杨川最早的一批人,虽然年少,却都能算是‘长宁军’的元老级人物,得到过杨川的悉心调教,故而,都可以算是一个‘文化人’了。
其他少年则不同,其中有些人,是在鹿鼎城的匈奴少年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给他们讲‘战略战术’,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阿铁笑骂一句,果然开始直接下令:“想尽一切办法,混入匈奴人的部落里去,挑起穷人、奴隶与贵族老爷们之间的仇恨。”
“为了行事方便,最好提前想办法弄死原来的大祭司、部落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