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时竟让裴安哑口无言,许是很久没有被人这么揶揄过,裴安不太习惯了,气息突然有些不顺,“夫人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大可说出来,你既与我成了亲,也已圆了房,往日那些个弯弯绕绕又有何不能理解的。”
芸娘嘴角一抽,还能说吗。
就这么一块玉佩,他都迟迟翻不了篇,他确定还能承受得住,“郎君当真没送过旁人东西吗,我怎听萧娘子说,你给过她胭脂?”
那日在场球上,萧家小娘子,凑在她耳朵跟前,耀武扬威地告诉了她。
后来他在马车上,斩钉截铁说没有送给任何人东西,她完全信了,觉得是萧娘子在说谎,如今,可不一定了。
裴安神色明显一愣。
他送过吗。
他是没特意送过,但也不确定,这些年祖母有没有为了想抱孙子,以他的名义,送过萧莺东西。
转念一回味,又才察觉她话里有话,她什么意思?是说他在骗她。
他有那个必要吗,他脸色一下崩了下来,声音也不觉冷硬了起来,“至少,我没送人二手货。”
芸娘:。。。。。。
她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人了,她说了,他要介意那块玉佩就还给她,她再重新给他送一个,语气顿时也失了理智,“那你还给我。”
裴安只觉得一股气冲上脑子,眼皮子只抽搐,咬牙道,“送人东西,再要回去,夫人还是头一个。”
“出尔反尔,说话不作数,夫君也是头一个。”芸娘嘴巴子意外利索,“夫君对我有什么不满的只管明说,能不这么零碎割肉吗。”今儿一句,明儿一句,就是不相信她呗。
这是彻底闹翻了,再这么下去,说不定连前儿晚上,各自留的最后一点遮羞布,都要被掀起来,到时候只会两败俱伤。
她不过才十六,他同她争个什么劲儿。
新婚第三日就吵架,说出去真会让人贻笑大方。
意识到自己的异常,裴安陡然反应过来,一向他都很能控制情绪,怎么突然会同她吵起来,两人不过是被流言逼迫,不得已而走在一起的人,她与刑风过去如何,他有什么好计较的,怎还同她扯了这么远。
裴安慢慢地调节了情绪,不再去搭她的话。
他一熄火,不出声了,芸娘也猛然清醒了过来,心头开始止不住的懊恼。
前一刻她还在感恩戴德,他人长得俊俏,又有才华又有本事,府上老夫人也疼爱她,她无比庆幸他能将她娶进国公府,还暗自打定了注意,往后这辈子一定要待他好。
怎么转个眼,自己就没控制住,同他吵起来了。
这南下的路途才开始呢。
且马车才出国公府大半个时辰,他要是这会子让她滚下去,她只能干瞪眼,估计这辈子都会活在悔恨之中,从此不再说话,至此封嘴。
他先平息争吵,芸娘便先开口道歉,“郎君,是我嘴笨,对不起。”
又柔声道,“玉佩你要是真不介意,还喜欢的话,那就送给你了,只是它是我母亲留下来的遗物,往后还请夫君多加保管。”
见裴安沉默,她继续道,“我和邢风之前确实有过一段交情,我被关进院子里,不认识外面的人,更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他住在我隔壁又愿意同我说话,我怕将来自己出去后,没人愿意同我玩儿,他又不理我,这才送了一块玉佩给他,想以此将他留住,不让他反悔。”
她说完那句对不起后,裴安心口的气儿便瞬间消了一大半。
听她当真说起了真心话,觉得她也不易,应了她一句,“以物栓人心,不长久。”
芸娘点头,“夫君说得对,我不该以他对我的好,谋取自己的私心,但当年他对我的好,我不能不报,母亲走后,我抬头瞧着井盖大的天,觉得自个儿透不过气,实在呆不下去了,本是爬了墙打算跳下去,去果州找我外祖父,是邢风将我劝住,我才能安然地熬过那三年。”
芸娘垂着头,声音很低。
除了邢风之外,她从未同人说过这些,本以为他还会剜根,邢风当初是怎么劝她的。
却听他道,“为何要劝你?不过是一堵院墙,竟能困你五年,他当初就该搬个梯子递给你,你不去果州,就不能去外面了?至少也能透一口气。”
芸娘看着他,愣了愣。
他继续道,“外面的人,不交也罢,人心难测,你真心相付未免个个都会真心待你,有缘之人,不必你去讨好,自会与你相遇交心,就算不能遇上知己,自己一个人,好好活着又能怎样?”
这一句充满了人生的哲理之言,不知道芸娘有没有听懂,只顾看着他,呆了片刻,才迟钝地点头,“嗯。”
还有,他又道,“碗口大的珍珠,不一定南海才有。”
裴安说着,转身从身后的榻上,拿出了一个小匣子递给她,“这只是之前我在建康收集的一枚品相中等的海珠,这一路上,你想要什么样的珍珠,我都能给你找来。”
第34章
他将小匣子往芸娘手里一塞,芸娘茫然接了过来,垂目揭开盖儿,一眼便见匣子里头躺着一颗白白的珠子。
色泽明亮,还当真有碗口那般大小。
她实则并非只是喜欢珍珠,不过是当初听邢风说起来时,心生好奇一直惦记在了心头,想着碗口大的珍珠到底能有多大。
芸娘鼻尖有了酸楚,又有几分不真实的感觉,毕竟脑子里曾幻想过的那些画面里,对面送她珠子的人,应该是邢风。
他悔婚后,她的梦自然破灭,不成想,还能兑现。
如今见到了,心口冒出来的那份激动和喜悦,倒不是为了珍珠本身,更像是圆了这几年来,挂在了心头的一场梦境。
裴安目光倾斜过去,也留意到了她的神色,一颗珠子而已,至于让她眼圈都红了?
她喜欢,他往后替她寻着。
良久芸娘才平复过来,仍然带了些鼻音道,“多谢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