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兄弟的农舍在村子的边缘,这一带的村落并不集中,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的是大户。
周氏兄弟是外来的人,两兄弟从小逃荒来落的户,因为周大郎打猎是一把好手,便是住在半山腰上方便套取猎物。
这一块的半山腰本那么平坦,但不陡峭,都有大约一里路的平缓斜坡,两兄弟勤劳肯吃苦,年少时勤勤恳恳开了荒,竟将一大快的地慢慢挖平了,如此便慢慢建好农舍,后来几年竟成一得天独厚的好住处。
后来二郎读了书,也少有做力气活,大郎不是看书的料子,只堪堪识得几个字,一直以来都是打猎做工,他力气大、做事也扎实,家里的钱多是他赚的。
奚容进门那日是在轿子里坐着,有些颠簸,但尚且能忍受。
他以为下山的路应该好走。
没想到竟然如此陡峭。
在周氏兄弟农舍往下便开始陡峭起来,奚容走了些路提到了一块顽石,差点摔了一跤。
这般陡峭的山里,即使有一条,但摔下去也会跌个大跟头,要是运气不好能一路往下滚,不死也得残。
还有周锋郎眼疾手快,一把便将他搂住了。
那双手轻轻一捞,轻而易举的将他搂了起来,瞧着不费半分力气般的,一手托着他的膝盖窝、一手按着他的背脊,“没事吧?”
奚容吓得大喘了两口气,白皙纤细的双手紧紧抓住周锋郎双肩的衣襟,惊魂未定睁大双眼,直到周锋郎在他单薄的背脊抚了抚,才哑声说道:“没事,多亏了哥哥。”
那双手宽厚修长,抚摸他背脊的时候能感受到那炙热的手掌心温厚的力量,仿佛整个背脊都被他包裹一般。
周大郎的身形比奚容大上一圈,将奚容一搂,跟只猫似的在他怀里护着。
奚容的额头冒着冷汗,细软的黑发有几缕粘着脸上,不像那些大老粗般的男人出了汗臭烘烘的,些许的汗意让他更香了。
像又软又甜的奶糕似的,光是闻见便想含在嘴里将他舔得湿漉漉的。
周锋郎的声音本就是低沉,沙哑的时候震得人头皮发麻,“我抱容容下山。”
奚容还没走上一里的路,遇到了个坎就要人抱着走,说出去实在不好听。
“奴家不累。”
周锋郎说:“还有将近二十里路,路上崎岖无比,我熟路,脚程快,若是这样来回走,到家都天黑了。”
继而又说:“我时常挑着重担走的,今日轻轻巧巧倒是不习惯,抱着容容正好合适。”
奚容根本是一点也不想走,抱着走路实在太好了,但是这样抱着真的不碍事吗?
路如此崎岖,一个不小心可能两个人一起摔了,周大郎如此人高马大,若是将他做了垫背他可能会被压死。
奚容连忙说:“奴家走得太慢恐怕耽搁了哥哥的行程,哥哥若是愿意,可否背着奴家?”
哪里能不愿意。
周大郎的手臂轻轻一捞,便将他背在了背上。
那一声声“哥哥”喊得人浑身都酥了,一门心思全在他身上。
一口一个“奴家”,一声“哥哥”,简直比娇娘还要让人心猿意马。
倒不是那声音矫揉造作,偏偏他像个松竹般的好少年,没有一丝不正之风,亭亭立着像清澈的冰雪一般,声音也是玉钟敲响般清冽,说起话柔柔的,好似口干舌燥时碰见的山间里的一汪清泉。
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才叫人魂都没了。
秋日里穿得并不厚实,周大郎身强体壮,一年四季穿一件衣服都不在话下,今天是新婚第一天,虽然没买新衣服,但那身衣衫也是柜子里最好的长袖。
薄薄的一件,奚容也没有穿多厚,周大郎略微弓着背将他背起,奚容有些腼腆的并没有搂着他的脖子,而且小心翼翼的攀着他的肩。
那双手青葱美玉似的,轻轻抓住,让人心脏狂跳。
从锁骨到大腿全部是紧紧贴着他背脊,一双膝盖还夹着他的腰,全部是好好贴着。
温热的触感从贴合的地方透过衣服传递过来,周大郎魂魄都是轻飘飘的,走起路来跟一阵风似的又稳又快,还把奚容护得好好的。
奚容趴在他背上稳稳当当,渐渐放松下来,比骑上一匹马还有稳实,比昨日轿子抬上来可舒服多了。
一路都是树荫,秋日的风凉爽爽,一会儿将奚容浑身出的汗都吹凉了,竟然有些冷。
他哆嗦的哈了一下,周锋郎好似时时刻刻在关注他一般,连忙问:“是不是冷了?”
出了一身汗,安静下来凉爽的风一吹自然是冷,周锋郎作势要脱衣服给他,奚容连忙说:“不冷、不冷,我正是舒服,多穿一件倒是热了。”
周锋郎才穿了一件衣服,脱给他穿岂不是要光着膀子?
如果光着膀子,奚容的手都没有地方抓,一定会碰到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