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文悅姐妹的親媽是不想離開自個孩子的,奈何她結婚數年,接連生下三個女兒,這於她本人來說,壓力無疑很大。
因為她很清楚,數年來她一個女兒接一個女兒的生,丈夫是真得很不高興,更別提公婆對她的態度。
基於此,在生下第三個女兒後,文悅姐妹的親媽尚未出月子,就看到了一份離婚協議書,一份由婆母出面,枕邊人沒有半點異議的離婚協議書。
懇求無用,哪怕是拿兩人間的孩子,及兩人婚後數年累積起來的感情相求,都起不到半點作用。
但她就是不答應離婚。
一直拖著。
從孩子滿月拖至百日、再拖至周歲,最後拖延至孩子兩歲快半,見枕邊人真得意決,又有娘家人出面做說客,文悅姐妹的親媽只能忍痛與丈夫文思遠辦了離婚手續。
而能勸說自個女兒離婚的,不排除是娘家爹娘是為了女兒好,畢竟夫家已經嫌棄到不講任何情面都要離婚,再繼續揪著那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放,對自家閨女沒甚好處。
然,文悅姐妹的親媽宋寧,其父母跑到閨女面前作說客並非是抱著為閨女好的心思,勸說閨女同意與女婿離婚。
他們是拿人手軟,吃人嘴短。
沒錯,宋寧的爹娘在文思遠的父母請去國營飯店吃了頓飯後,又塞兩百多塊錢和一疊票證,
第55章倔強
同時許諾給宋寧即將被安排下鄉插隊的小弟安排一份工作,換來宋寧父母對宋寧和文思遠離婚的支持。
閨女是自個生的沒錯,可兒子同樣是自個生的,況且閨女如何能和兒子比,幾乎沒怎麼權衡,宋寧的父母便一口應承下來,一定勸說閨女同女婿和和氣氣去辦離婚。
耳邊是父母&1dquo;為你好”這樣那樣的規勸,腦中是丈夫冷漠的眉眼和默聲不語,及婆母的指桑罵槐聲,宋寧在情緒面臨崩潰之際,終點頭答應離婚。
那一刻,她就算是再捨不得三個女兒,也難再顧及,她只想逃離,逃得遠遠的,要不然她會瘋掉!
宋寧是喜歡、愛文思遠的,雖說兩人結為伴侶是經人介紹,可自打初見文思遠,宋寧的心便遺落在這個叫文思遠的男人身上,婚後更是一心一意在家相夫教子,是個很傳統的女人。
誰知,自以為對她同樣有感情的丈夫,卻在她接連生下三個女兒後,在她面前時刻擺著一副冷漠態度。
宋寧知道,若沒有丈夫文思遠同意,婆母是不會把離婚協議書拿到她面前的。
心如死灰,辦完離婚手續,宋寧一件東西都沒帶,跟著父母回了家,且不到三個月,就經人介紹嫁去了南方一座小城。
文悅是三姐妹中的老大,雖不知爸爸媽媽為何離婚,卻知道爸爸在媽媽生下妹妹文瑜後,對媽媽和對她、對妹妹文怡和小妹妹都不再露出笑容。
直至後媽進門,她才重看到爸爸恢復以往的樣兒。
但這樣的爸爸很陌生,文悅不喜歡,她排斥後媽蘇曼,甚至討厭後媽和爸爸相處,在她看來,後媽都是狐狸精,否則,他爸爸為何好端端的要和媽媽離婚?
抱著這種想法,文悅自然給姜黎和蘇曼畫上了等號,覺得姜黎和蘇曼一樣,是狐狸精,是壞女人,哪怕文悅知道洛家的情況和她家其實有些不同,
譬如小明薇的媽媽不是和小明薇的爸爸離婚,是生小明薇和哥哥明涵死的,可後媽就是後媽,是專門破壞別人家庭的壞女人。
所以,她不覺得她在小明薇面前有說錯什麼,但她又不想被姜黎這個大人責備,就忍著心裡升起的不安,強裝鎮定說:
&1dquo;我沒有說錯,薇薇的媽媽在生她和涵涵弟弟時死了,你是後媽,不是她媽媽!”
微頓片刻,她沒聽到姜黎做聲,也沒見這個漂亮得像仙女似的女人看她,咬了咬唇,眼神倔強又說:&1dquo;我是不會道歉的!”
&1dquo;媽媽!薇薇的媽媽不是後媽,不是壞女人,不是狐狸精!”
大院裡可不止姜黎和蘇曼兩個後媽,準確些說,在這個大院裡,有戶人家十年前迎進門一位後娘。
自打這個後娘進門起,原配留下的一雙兒女就開始沒好日子過,但大院裡的人卻完全沒發現異樣,反倒還覺得那後娘對原配留下的兒女相當好。
等到有日數名公安進入大院,從那戶人家抬出一具四五歲女孩的屍體時,人們方知&he11ip;&he11ip;小姑娘和大她一歲的哥哥自打後娘進門,幾乎日日被罰跪,被後娘擰胳膊、掐大腿,氣急還拿雞毛毯子往身上抽。
第56章仙女阿姨
也是到這個時候,大院裡不少人才想起為何每每到大夏天,那小小的兄妹倆都是穿著長袖長褲。
而巧的是小女孩正好死在夏日,當公安把屍體抬出來時,蓋在小女孩身上的白布被一陣風吹落,圍觀的人毫不意外地看到小姑娘暴露在空氣中的胳膊和腿上、遍布著青青紫紫的傷痕。
舊交錯,落在人們眼裡,好不滲人。
一時間無不為小姑娘的離世感到痛心。
小姑娘是後娘長期虐待、毆打致死的,可就因為這個後娘在人前會做人,周圍鄰居和大院裡的人在事發前都沒發現其異樣。
足見知人知面不知心,若不是年長小姑娘一歲的哥哥偷偷跑出大院就近的派出所,後面不定還會發生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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