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们为了活命,哪里还管得上刘侃,把他捉回去是大当家的命令,可是自己的命总比大当家的命令重要吧。因此,刘侃就很自然地被一干土匪扔在了地上。
白澈把刘侃的身体翻正,见他依旧瘫着脸,说不出话,也动不了,唯有一双眼珠还能转动。
他眨着眼和黑衣人对视几息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从附近拾起一把刀,给他割断了绳子。随后又好心地替他擦掉了沾在脸上的松软的泥巴。他觉得霸山虎那帮人是实实在在的坏人,所以被他们追杀的黑衣人就应该是好人了,他喜欢好人,不想看到好人受伤。
赵瑾处理完霸山虎后,款步来到了刘侃身前。见他完全不能动弹,且过了这么久了生命迹象也还稳定,便猜测他中的应该不是毒药,只是麻药。从方才霸山虎和他的手下们的谈话中也可以看出他们是要捉活的,并不想当场杀死他。
“澈公子,此地不宜久留,逃出去的土匪很可能会带着更多的人杀个回马枪,我们得赶紧走了。”赵瑾道。
白澈点点头,随后又担忧地看着地上的黑衣人,“那我们要把他丢在这吗?”
霸山虎和黑衣人背后的两方势力的斗争,她本无意介入,但如今她已经得罪死了一方,那么就应该和另一方结个善缘,把他扔在这等死显然不是最明智的决定,何况,她还可以从这个黑衣人的嘴里了解更多的信息,更不应该把他丢在这。
赵瑾垂着眸子思索片刻后,摇头道:“带上他吧,他与土匪有仇,若是被土匪捉到就糟糕了。”
白澈眼睛一亮,心想玉奴儿果然是个顶善良的人。
他把刘侃背在了背上,刘侃的身体比他大一圈不止,但他自从练过武后力气就噌噌地往上涨,要背起一个刘侃完全不是问题,只是看起来滑稽一点而已。虽然说赵瑾好几次提出让她来背,但是都被白澈一口拒绝了。见此情形,赵瑾也就不再坚持了。
离去前,赵瑾将一众尸体集中到了一起,烧了个干净。这样即使有人听到传言想要一探究竟时也只会看到一堆灰烬,无法从尸体的死伤中现蛛丝马迹。
三人离去后,此处又恢复了树林该有的幽森寂静。高悬的日头洒下粼粼的金光,透过婆娑的苍翠枝叶,铺陈在足迹杂乱的泥土地上。
一阵大风刮过,把焦黑的空地上的一小堆灰烬吹洒上了空中,化成千万颗细粒融进了郁郁葱葱的树林里。
一处茂密的灌木丛忽然耸动一下,随即冒出一张尖锥子脸来。
尖锥子脸上一双贼眉鼠眼四处扫视,再三确认已经不见妖女的身影后,才战战栗栗地扶着树干爬了起来。
他的胯部此时已是湿漉漉的一片,牙齿不住地打颤,“活见鬼了,想不到第一次入伙就碰到了这种怪事,差点连命都丢了。看来,土匪这个勾当和我八字不合,还是回去村里当画师吧,穷是穷了点,但好歹安全嘛。”
一想起他的老本行,他就感到一阵舒心。都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但是这其中的凶险却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杀人者,人恒杀之。就像那个妖女说的,谁又知道自己会不会踢到铁板呢。
一想到那张巧笑嫣然的绝美的面容,吴用身体又狠狠地打了个颤。
“走了走了。”他双手交叉插进了宽大的袖口,转身欲走。
这时,一只大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一张黝黑的方脸庞怼到了他的脖子上,阴冷道:“你想走去哪啊?马老四,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你的老本行了。走吧,跟我回寨子,把妖女的面容画下来交给大当家,到时候必然少不了你我的好处。”
原来,来人正是先前与霸山虎搭话的黝黑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