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在客栈里窝了七日。
自到凡间那日起,我便与周清远分道扬镳了。这个时候他指不定在哪里逍遥快活呢吧,男儿大概总是这一个德行。纵使有例外,那也不会让我给碰上。《诗经》里不是也说:“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这对女子可真是太不公平了。
就说像我这般的蠢物,仅是如蜻蜓点水就怕得浅尝辄止,更别提那些被抛弃的人了。我就一直可担心女萝了——诚然,黄承忆这样的浪荡子必然不会对女萝动真情,更不会跟她长长久久。那么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女萝又该如何自处呢。
可我又能如何?罢了,不提了。
我推开窗子,顺着照进来的阳光往下看。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知为何突然想到那日在永城看到的那些活死人。脑海中突然间蹦出一个离奇的想法:既然活死人也有意识,也像活人一般生活着,那么他们除了形态,大概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了吧……唔,有一点,活死人是要吃活人的。那么活人呢。那么神仙呢。这么细想下来,世间大概只有精灵活得最为纯粹了吧。但是,世人从来都道神仙好,从未听过有人歌颂精灵好。在他们眼中,精灵与恶鬼一般无二,神仙就是圣洁无暇的了。这样想来,世人可真是奇怪。大概是听信了哪个蠢东西无意间造下的谣言吧。
我收回思绪,瞅着今日天气还不错,自己也在客栈里窝的也够久了,是时候出去走走了。
我住在客栈二楼的走廊尽头,从我的屋子下楼时要先打开一扇门才能看到楼梯。我下楼来到大堂,有三两客人在吃酒谈天,我淡淡地扫了一眼便出了客栈。
我现在是在南国容城,呃,以前的南国,如今的东洲国南部。这里距离永城很近,我本想直接住到永城,可一想到宋晔长眠于斯便没有了勇气。今日,大概能说服自己去看看他了吧。
我实在是个冷血心肠的人,从前六六与我顽笑时就这么说过。好像很少会付出真心,可又总是对谁都表现出一副十分热情的样子。这样很虚伪,我也很讨厌自己这样。可是这早已成了本能。似乎脑海中住了个人在时刻督促着我,一旦有除了自己之外的人出现便会不由自主地开始表演。
对于宋晔或许也是如此。不是我想要去看他,只是觉得我应该去看他。甚至可能不是我真的感到悲伤,而是那个声音告诉我,你应该悲伤。现在,我也不大能分得清楚了。
我终于来到永城的大门口,牌匾上写着“小城”。
好像宋晔这样叫我的次数最多了吧,从前我特别烦他,总是有事没事便要在我耳边“小城,小城”的喊,现在呢?再也听不到这样令我厌烦的声音了。
我鼓起勇气踏进城里,径直走向董宅。
此时的董宅依然齐整干净,与上次离开时几乎一般无二,只是旧了些。这应该都是罗素之的功劳,也不知他现在如何了。
我走到宋晔的坟前,墓上早已是杂草丛生了。碑前放着的贡品依旧新鲜。正当我疑惑之时,突然闻得有人叫我的名字:“连城??”
我转身看去,原来就是方才还在念叨的罗素之。嗯,他几乎没有变化,就如同这董宅,只是眼神苍老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