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杀的是一对兄妹,哥哥梅林是被锤子砸死的,妹妹被雷米用电击棒电到休克,然后侵犯,之后捅死,老套路了,不过这次雷米开始玩儿艺术了,直接在妹妹的腿上画标志。”
马克把一张奥兰多地图平铺在桌子上,地图上布满了红点儿,兰斯能看出来,这些红点所在的位置就是雷米做过案的地方。
“兰斯,你说奥兰多地方大不大?”
“不大不小。”
“根据你刚才说的顺序,雷米作案的地点,不断的变换,而且每隔两天就出来一次,以前他还会注意自己的行为,不然自己出现习惯性作案的行为,所以我们找不到规律,但是别小看习惯的力量,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现在每两天作案一次,而且作案的地点一定要跟上一起案件形成一个对角。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么?”马克问道。
兰斯思考了一下,眼睛一亮:“这意味着他今晚又要作案了!”
马克扔掉手中的笔:“这意味着他一定拥有交通工具,那么这个交通工具是什么呢?或者说他哪儿来的交通工具呢?”
兰斯恍然大悟:“偷车!”
马克把地图卷起来:“现场我们就不去了,反正雷米不会给你留下什么能追踪到他的线索。”
兰斯耸耸肩:“是啊,这家伙到现在为止都只留了半个脚印,还是因为踩到了一滩狗屎。”
“我们现在去干吗?”兰斯问道。
马克没回答他,反而直接给克劳馥打了个电话:“嘿,克劳馥,你知道奥兰多最大的偷车组织在哪儿么?好,你给兰斯就好了。”
兰斯脸色臭臭的问道:“你为什么会有我老婆的手机号码?”
马克打了个哈哈:“哎呀哎呀,别在意这些细节嘛,生活总要过得去,对不对?”
这句经典黑话,当然不是兰斯能理解的了的,之所以马克有克劳馥的手机号码,还得归功于梅芙,不过这种事情,干嘛要解释呢,多累。
……
纽约。
第五大道82号大街,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礼帽男手里拄着手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绅士,他看起来像是在寻找某个人。
直到他看到一个身穿白袍的老人,才快步走上去。
不过跟他绅士的打扮不同的是,他的语言粗鄙异常:“嘿,你这个老东西,我以为你早就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了,该死的上帝保佑你,混蛋。”
白袍老人也不恼,像是习惯了这个家伙的打招呼方式:“绅士,你这次这么着急叫我来,应该不是为了挖苦我吧?”
礼帽男一屁股坐在白袍老人身边的椅子上,“那个小家伙又端了我们一个据点,这么搞下去,我们可是损失的有点多啊。”
白袍老人含笑说道:“这没什么不好,这么轻易就被现,只能说明他们不配得到升华。”
“你在教我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