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眠不願意以貌取人,但此時此刻,以貌取人確實能給他帶來一點安慰。他很需要這一點安慰:他要搶的是個混混,很壞很壞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裝作不經意地站起身來,慢悠悠地穿過馬路,來到紅髮青年附近,不過兩分鐘路程,季眠已來到他的身後,成為一個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當扒手的經驗十分豐富,成為「季眠」以後,季眠也繼承了他的這項能力。
紅髮青年是朝著太陽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後。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後面。
他屏著呼吸,腳步像貓一般輕,走路時還要裝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樣子,免得過路人起疑。
透過紅髮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鏈的一點空隙,他心頭一跳,瞧見了——那裡有一個黑色的皮夾子。儘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確定,那就是錢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賣肉餅的店,季眠緊隨及後跟了進去。
肉餅的油香、面香和肉香頓時衝著他的鼻腔,香得他腳步都晃了晃。
前面還有人在排隊,紅髮青年站到隊尾,嗓門很大,喊:「老闆!要兩個香河肉餅!打包帶走,分兩個袋兒裝。」
裡面傳來女人爽快的聲音:「好嘞。」
季眠的思緒歪了一下:香河肉餅……聽上去應該挺好吃的,也許比關東煮的菠菜雞蛋糕好吃。
【愣什麼神呢,快幹活!】系統催促道。
季眠應了一聲,跟在青年背後排著隊,右手悄無聲息地摸過去,將他的皮包拉開一條十來公分的縫隙。
手勢轉為斜豎著,順著拉鏈的縫隙順利滑進去,沒碰到皮包一下。
這時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夾子了,天衣無縫。
兩根手指一夾,撈到手心裡捏住了。
季眠一頓,動作停住了。
在右手的手裡,厚厚的一沓。這厚度如果是他自己的,季眠會感覺安心,偏偏他不是這錢包的主人,他只感覺惶恐。
太、太多了!他只想要個打車錢。
季眠不安極了。能想辦法退回去一點不?
【……退什麼退!】系統恨鐵不成鋼,【扒手哪有嫌錢多的?】
【那他待會兒沒錢付帳怎麼辦?】
【你管呢!】系統幾乎要被氣成河豚,【想那麼多,怎麼不想想,萬一這錢是這人給躺在病床上的老母親治病救命的錢呢?】
它隨口一說,季眠卻神情一變,當真了。
好像……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季眠的手瞬間抖了一抖。他居然偷了人家的救命錢!
扒手的手是最要穩的,偷東西的手一個不穩,手裡捏著的贓物就可能跟著也顫一顫,叫目標發覺。
季眠這一抖,不得了了。錢包不小心磕在皮包的內側,那一點細微的顫動引來了青年的回頭。
「臭小子幹什麼呢!」紅髮青年一看到季眠的手,大吼了一聲。
他的大嗓門就在季眠耳邊,震得他耳膜一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