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7暫時有了名字,名叫季眠。
*
不知過了多久,季眠感覺傷口由開始的刺痛轉為麻痹的脹痛,才緩緩撐著身子爬起來。
按照原主的記憶,這附近有個橋洞,下面經常有他的許多「好兄弟」過來。
他打算先去那裡混口飯吃。
他扶著牆,慢慢地走。踉踉蹌蹌的,就這樣摸出了這個陰森森的黑巷子。
上了街道,儘管仍然破敗,但好歹是明亮的,周邊的商鋪窗明几淨。
季眠感覺舒服了點。他忍得了疼,但忍不了髒。
到了街上,似乎認識他的人有許多,常對他投來厭惡的眼光,有些則是怪笑著捂住自己的口袋,像是在挑釁。
季眠轉回頭,繼續往前。
他從時裝店的展示玻璃中看清了一個模糊的輪廓,那是他自己: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年。
穿著一身不倫不類的盜版黑白時裝,混搭著好幾個「大牌」,說不上是土還是洋氣。一頭棕髮捲曲凌亂,瞳孔也是棕色的,琥珀似的,是他身上唯一明亮乾淨的地方。
一張臉細看其實很是俊秀,帶了點少年的乖覺。但此刻被黑乎乎的泥水——誰知道是什麼水呢?季眠只能往好處想。泥水是他目前唯一可以接受的答案。
就連他黑白上衣的背後,也都沾著不明的黑色污漬。這個季眠知道,那是他剛剛躺在巷子的地上沾到的。
這回絕不可能是泥水。
季眠又開始難受了。
第2章
季眠走了半個小時,終於走到橋洞底下,已經餓得不像話了,也不知道原主究竟多久沒吃東西。
他的「好兄弟」們來了幾個,正圍在一起打牌,打得火熱,個個臉上都帶著笑。
他們的衣服跟季眠的有所不同,乾乾淨淨的。
有些還是大品牌,也與季眠的不同——他們的是正版的。
記憶里,這些人都是家庭健全,甚至比較和諧的。有吃有穿,自然跟季眠這種流浪兒不一樣。
有個嘴裡叼著煙,留著寸頭的男生瞥見季眠,當然也看見他身上的傷口和污漬。
他隨口喊了聲:「眠哥。」
喊完,又不冷不熱地轉回去了。
仿佛這個稱呼跟路邊的野貓野狗沒什麼區別,後綴的「哥」字也只是個後綴而已,聽不出任何尊重的意味。
但按照原主的記憶,每次他聽到這些人喊自己「眠哥」,就會笑。那笑容是被從泥水裡抬起來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