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吃完早饭,两人把包装收拾了一下,扔到垃圾桶里。白影杰回到房间,两人约好十分钟以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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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曦从卫生间出来,任言凯已经把所有的包装盖子都打开了。
“来,吃吧!”任言凯把一次性筷子递给叶晨曦。
“嗯!”叶晨曦接过来,开始吃。
“怎么样?”见她吃了一口面,任言凯问她。
“还不错!”叶晨曦评价。
任言凯也吃了一口,点点头:“是挺好吃的!”
他面买的是小份的,除了面,还有小笼包和烧麦。
知道叶晨曦喜欢吃香菜,任言凯特地叫老板多加了一份进去,还加辣加醋了。
“多吃一点,”吃饭期间,任言凯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夹进叶晨曦碗里,“等会还要到处走!”
“嗯,”叶晨曦点头,“你也多吃一点!”
“好!”
吃完早饭,任言凯收拾桌子。
“要不我来吧!”叶晨曦提议。
“不用!”任言凯边收拾边说,“你坐着就行了!”
叶晨曦重新坐下来。
从她的角度看过去,任言凯骨节分明的手指穿梭在一众塑料盒和包装袋之间,就像是一双艺术家的手在干粗活一样。
刚巧,一束光打进来,落在他的手上,把他的手照得更加白皙。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更衬得皮肤冷白,手上的青筋从手背一路蔓延到手腕,显得强劲有力。
叶晨曦隐隐可以看见他手臂上的肌肉。
说实话,交往了几个月,他们除了昨天晚上,其他亲密的时候,都只是接吻和拥抱,别的就没了。
任言凯也很有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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