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吃饭,找一个人多的地方吃饭。”
秦世明提醒了一句。
牧尘回头深深看了一眼秦世明,忽然笑了。
跟过去完全不同,牧尘的笑容没之前那么单纯,多了一抹深邃。
这是秦世明想要看到的。
男人,活得要有血性!
在北境战部呆了三年,秦世明就明白一个道理,男人,一定要狠,一定要争,一定要有血性,有拼劲!
在战场上,打到最后,都拼光了子弹怎么办?
冷兵器,赤手空拳的搏斗,最后力竭,双方扭到在一起,甚至咬死对手,这种时候,只有一个念头!
干掉敌人,活下去!
牧尘只是被欺负的胆子越来越小,越来越怂,习惯了认怂,习惯了对人点头哈腰。
现在,他的血被激活了。
也对,一个要嫁入秦家的男人,怎么能怂包?
必须站起来干!
牧尘带秦世明进了一家楼上楼下两层饭店,算是黄沙城里,比较上档次的饭店了。
两人在楼上要了一个卡座,随便点了一些饭菜,要了酒水,一边吃,一边注视着四周。
为什么要来饭店?
因为人越多的地方,能够获取到的信息就越多。不然,以秦世明跟牧尘现在的实力,就算不吃不喝也没什么大碍。
“哎,你们听说了吗?城主府今天晚上又要搞一个宴会,还有美女唱歌跳舞呢。”
“对了,据说还是那种不穿衣服的舞蹈,啧啧啧。”
“城主府的女人,肯定比天香阁的娘们儿还要漂亮,老子是真羡慕黄霸天啊。”
不管到哪儿,都有男人女人,而男人扎堆,免不了聊女人,只要一提到女人,一个个两眼冒金光!
“黄霸天就是黄沙城城主?”
秦世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水酒还真是水酒,比世俗界的啤酒好不到哪儿去,寡淡无味,不由蹙眉,面色难言嫌弃。
“没错。”
牧尘用力点了点头,接着道:“黄霸天早年间是仙阁的核心弟子,因为其父亲是上一任黄沙城城主,家中积累了无数财富,给仙阁纳贡后,备受仙阁器重。”
“女人,灵石,以及各种各样的天材地宝,黄霸天很富有啊。”
“当年,黄霸天是后天境界巅峰层次,如今只怕也到了半神之境了吧。”
“那咱们一会儿吃完饭,如果李成的大哥还不来找咱们的麻烦,直接去城主府坐会儿。”
秦世明一听有好处,兴趣更浓了。
他现在虽然有点实力傍身,但浑身上下掏不出一个钢板来,穷得叮当响,一会儿吃完饭,连饭钱都没着落呢。
当务之急,搞事,也要搞钱!
这里的钱,不一定是钱,可以是灵石,可以是坐骑等等。
“嗯。”
牧尘点了点头,等饭菜上桌后,耳边又传来食客的议论声。
“哎,你们听说了吗?刚刚李成那狗东西被人杀了!”
“李成?就是那个大哥是菜刀队副队长的混子?整天在天香楼附近转悠,狗东西逛窑子都不花钱。”
“不是他还能有谁?”
“我听说李成刚刚被两个乞丐杀了……”
“屁,那是杀吗?是剁成了肉泥!”
“什么?剁成肉泥?”
秦世明挑眉看了牧尘一眼。
牧尘神色不动,可眼里的兴奋是藏不住的。
可能牧尘自己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一个小垃圾,一个随时随地被人欺负的小垃圾,一不小心都有可能被人干掉的垃圾。
有朝一日,居然会成为别人眼中谈论的对象。
没人说自己窝囊,反倒很惧怕现在的自己,实际上,与当初在仙阁相比,牧尘的实力是有所下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