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班主任了。
倒是她兩個兒子,都寫的很長。
天佑如今的字蠅頭不了,字又大又丑,好些字不會寫,倒是寫了好幾大張,事無巨細的全都寫上了。
倒是方便唐時錦給他建議。
而太子,除了表示我很想你們,我看到民生疾苦有很多感慨……之外,還提出了一個事情。
他想讓商學院的學生,到各地去教課。
這個事兒,咋說呢,心是好的,但是事兒不能這麼辦。
為什麼呢?
做為一個上位者,真不是做的越多越好的,過猶不及。
舉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上頭慰問貧困百姓,給你礦泉水還能理解,但是給你可樂紅茶咖啡,你會不會覺得有些彆扭?
這就是做的太「過」了。
反正唐時錦強制推廣的東西,都是屬於利國利民的,以及「生存」範圍內的事情,例如糧,例如家暴法。
但是「生活」範圍內的事情,她從來都是只宣傳、推動,而絕不會強迫。
她其實是一個非常認可叢林法則的人。
競爭才能加成長,聰明的人就應該過的好,而不是大鍋飯,大家全都一樣。
就單以這件事情來說,她只推廣過預算,這種最最淺顯的帳目核算,入門級的,她反而連提也沒提過。
因為推廣預算,是為了形成一種觀念,促進整個商圈的良性發展,減少資源浪費,同時也可以維穩。
但這種帳目核算,你用老法子也可以,方法也行,最終的核算結果沒有差別……如果連這種能夠輕易獲得,輕易學會的事情,你都沒有這個意識,不會、不學、不做,那你窮是活該。
當然了,話不能這麼說。
所以唐時錦把炎柏葳叫來,把她的意思跟他說了,並且與他達成了共識,然後就讓他給太子寫信,她給小兒子寫。
先她高度肯定了天佑的「生意」,狠狠的順了順毛。
說真的,一個五歲的小屁孩兒,沒本錢的情況下,能因地制宜做到這一步,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棒了。
如果她去做,當然會有更多的想法,但她不能要求這些人跟他們一樣。
初始資金的積累,對於他們來說,就是非常難的一步,以及增長經驗和學習的一步。
所以她仍舊是以碼頭為根據地,提了一些建議。
她告訴兒子,這碼頭最重要的,其實並不是這個「地方」,而是南來北往的貨物,而他們的目標顧客群,其實也完全不該是這些賣力氣的窮扛活的。
所以,抓住這些貨物,才是賺錢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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