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林珑守在门口的炉子前熬药,鼻孔上堵着两团粉色卫生纸。
每次熬第一遍药时,都得她亲手动手,因为让谁接手都不放心。
人参需提前熬,量和火候都是学问。
若一包药一股脑的放进去,并不能激出最好的药效。
因此饭后,她便一直守在炉子旁。
蜂窝煤燃烧后的刺鼻味道,每每让她头晕脑胀,只得用两团粗糙的卫生纸堵鼻孔。
…
新买的煤炉子,大都是她不在家时用来熬药、炖汤或烧水。
并不像宿舍区的其他人家,一个煤炉子就是一家人的全部。
每天煮饭时间,宿舍上空飘着的空气都是一股刺鼻味儿。
林珑觉得闻多了,寿命都要短两年。
眼看着第一遍药熬好,也快到上班时间,林珑冲守在门口的老男人道。
“大叔,药熬好了。
来接我的时候带上背篓和两个袋子,注意后面的药别熬糊了。”
“好,大叔记下了。”
王明轩伸手扯下她鼻孔的纸团,爱怜地理一下贴在脸庞上的碎。
“宝儿,小心点儿。”
王明轩内心来说,并不愿意小媳妇儿与人交易。
黑灯瞎火的又不让人跟着,他是真担心出什么问题。
就小媳妇儿那战斗力,每次欺负他还行,真要与坏人打起来只有吃亏的份儿。
他更怕被人举报,虽现在抓得不是很严,但终会对她的名声有影响。
“不怕,你把我的长勺子带来。
看我给他来个一锅烩,我真的很厉害,大叔老是不信。”
林珑不满地拍开老男人的手,那指腹上的薄茧刮得脸痒痒的。
“好好好,宝儿最厉害!”
王明轩很没原则地夸着小媳妇儿,心里却爱死了她娇俏的模样。
“还不快去倒药,我该上班了。”
林珑进屋背上军挎,瘪瘪的军挎里装着几颗奶糖,一小把花生和一叠白纸包好的卫生纸。
还有一张干净的手绢,被老男人细心地缝在包口。
这完全是把她当小孩儿照顾,不过林珑却很喜欢,这让她有种背着书包上学的感觉。
虽然不喜欢上学的过程,却独喜欢被人宠的感觉。
…
军挎在身后随着她的走动起伏,看得王明轩又一阵儿心头热。
“小李!”
王明轩一声令下,躲在灶后不敢吭声的小李,立马现身。
倒药和熬药的活,自是被他接过去。
王明轩推着轮椅来到储物架前,拿下上层的长柄大铁勺仔细研究。
这么久以来,小媳妇儿用勺子打过他几回,现在都还记得落在身上的痛感。
翻来覆去都没看明白是什么材质,非金非铁没有一丝打造的痕迹。
从长勺的包浆和油浸度来看,是多年的老物件儿。
甚至比铸造件更精细,即便是他的大手拿在手里也有一定的份量感。
‘呜呜呜!’
王明轩拿在手中挥舞几下,破空声不错。
但终是一把勺子,当不得武器,他却从来没想过用来盛饭什么的。
小媳妇儿想玩,就让她留着玩儿,家里也不缺一柄铁勺子。
王明轩只当是一把做工上等的勺子,也不知小媳妇儿是从哪弄来的。
他知道供销社卖的东西,根本没这么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