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是某个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一拍脑袋就能决定。
——昏君另说。
所以……
刘秀眯了眯眼睛,他们的律法这么规定,是因为在制定律法的人……或者说,在天幕上的人看来,犯人比5万钱、50万钱、250万钱要重要吗?
哈哈哈,开什么玩笑!
——
跟姜海蓝电话约见面的最后一组当事人来到律所时,姜海蓝正和许明辉叭叭个不停。
许明辉很是无奈,“我那个当事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不认可,她坚持她是被骗的,她不知情,不构成掩隐,最多也就是帮性。”
姜海蓝微微翘起嘴角,“你不用太在意,按照程序办理就行。她现在在你面前不肯承认事实,但到了开庭的时候,当着法官的面,她可能就认了。”
许明辉:“啊?还能这样?”
姜海蓝说:“就是有些人觉得对律师隐瞒事实,律师就能按照他所说的帮他争取最大利益。”
怎么可能呢?
蒋琳过来敲了敲门,“姜律师,有人找你。”
许明辉说:“那我先走了。”
姜海蓝点了点头,又对蒋琳说:“请他们进来。”
蒋琳做了个“请”的手势。
来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儿子,老太太的女儿女婿。
姜海蓝站起来同他们打招呼,请他们坐下。
女青年从包里取出两份鉴定报告,递给姜海蓝,“姜律师,这就是鉴定报告。”
“嗯好。”姜海蓝接过,直接翻到后面。
和女青年之前在电话说的一样,伤残等级10级,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
姜海蓝抬眼看向对面的四个人,“那我们现在把起诉书写出来吧?”
老太太的女婿——戴眼镜的青年说:“好。”
这是一个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蒋琳端着茶水来敲门时,姜海蓝已经将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写好了。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籍贯、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要
()求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元(详见赔偿清单)。()”
姜海蓝移动鼠标,拉到第三页,敲上赔偿清单?()”四个字。
1、医疗费:117359。6元。
这是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所有医疗费发票,将发票上的金额相加得来的。
2、住院伙食补助费:43天×100元天=43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天100元计算,原告住院43天。
姜海蓝抬头问道,“医疗费和伙食费,对方都是没有付的,对吗?”
老太太说:“没有没有。”
老太太的儿子——胡须青年说:“对,她没有给过我们钱。”
女青年有些恼怒,“从我妈住院,他们家就没有来看过一眼!”
姜海蓝表示了解,接着往下写。
3、残疾赔偿金:41086元年×10%×(20-4)=65737。6元。
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林省2022年的标准是41086元年),乘伤残系数(10级10%,9级20%,8级30%这样),再乘年数(60岁以下20年,60岁以上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