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一下,又从海碗中夹了四块红烧肉出来。
“阿七,阿澜,红烧肉做好了,你们赶紧来尝尝。”
在院子里干活的二人听到阮乔的呼喊声,忙放下手头的工具走了进来。
“阮阮,红烧肉做好了?”
“嗯,我给你们每人盛了两块,在小碗里放着呢,快去尝尝吧。”
魏澜顺着阮乔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真见到小碗中整齐的躺着四块色泽红润的肉块。
他立马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肥的地方肥而不腻,瘦的地方又瘦而不柴,软糯弹牙的口感瞬间袭满整个口腔。
用现代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这是什么神仙的味道!
见魏澜吃的这么香,田七也从碗中夹起一块红烧肉。
但他没有立马送到自己嘴里而是递到阮乔嘴边。
“阮阮,你也吃。”
“唔,阿七,刚才我尝过了,这几块是特意给你和阿澜留的,你自己吃吧。”
“那也再尝尝。”
“额,那好吧。”
见田七这么坚持,阮乔只好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小口。
“唔,我吃了,你也快吃吧,等会儿该凉了。”
“好,那我也尝尝娘子的手艺。”
阮乔见田七故意对着自己刚才咬的地方咬下去,脸颊不禁有些微微泛红。
这男人可真闷骚啊。
不过有亿点点喜欢是怎么回事。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吗?”
虽然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但阮乔还是想听听别人的意见。
毕竟和卤肉相比,红烧肉更偏甜口一些,她担心这个时代的人吃不习惯。
“好吃,好吃。这个和卤猪头肉的味道有些相似,但又不是完全相同。它更甜,也更香,不过一点也不油腻。”
“阿七,你觉得呢?”
“嗯,味道挺好的。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卤肉,这个对于我来说有些偏甜了,当然偶尔吃一次,换换口味也不错。”
“阮阮,我觉得和卤肉比,这个红烧肉更合我的胃口。”
魏澜一直喜欢吃甜的东西。
奈何家里条件不好,平常哪怕喝一碗糖水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今天居然可以吃到甜口的美食,让魏澜怎能不惊喜!
听到两位相公的意见,阮乔心里大致也有了底。
虽说不是人人都喜欢甜食,但这个时代糖和盐一样,都是很金贵的东西。让大家天天吃可能吃不惯,但偶尔吃一顿应该还是可以的。
“嗯,我知道了,今天一共就做了1o斤红烧肉出来,应该不难卖出去。”
“阮阮,你放心,肯定能卖完的。”
把今天要出摊的东西都收拾好后,阮乔三人就决定出了。
毕竟今天还有其他事要忙,早点卖完也可以早点去办不是?
“阮阮,今天你别走路去码头了,上牛车上坐着吧。”
阮乔忙了一早上,感觉此时自己的双腿都在微微颤。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睨了田七一眼,就坐上了牛车。
哼,现在没有时间,等晚上回来再好好跟他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