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还在唱着,老板却已经处在呆滞的状态中,过了几秒钟后,他整个人像是被一道电流通过,浑身激灵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只是看向凌平的眼神已经带上了震惊之色。
先不说弹的怎么样,唱的怎么样,光是这歌就太他妈的牛逼了。
曲调里尽是沧桑又悲伤的意味,歌词间流露的又是流浪、故乡、爱情的意象,令人情不自禁就会沉醉进去。
知道当年《同桌的你》有多火吗?几乎横扫大学校园无敌手!
那时候,哪个男生不想长飘飘,然后拿着吉他坐在草地上好好闷骚一把?
路过的妹子有一个算一个,魂都能给你勾走!
可这么牛逼的歌不应该默默无闻啊!
老板也算阅尽千帆,但他可以对天誓,绝对没有听说过这歌。
o1年是个特别的年代,摇滚、流行等各种音乐形式已渐趋成熟,并在华语乐坛开花结果,各有一批拥趸。
但要论哪种才能击中文艺青年那颗闷骚的心?
民谣,必须是民谣!
而此时,歌曲还在继续。
“斑马,斑马
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
浪迹天涯……”
一滴泪不知不觉已藏在了眼角,凌平沉浸在情绪中,久久无言。
唉,那就和过去好好告个别吧!
“这歌是谁写的?”老板一把抓住凌平的手,有些急声问道。
卧槽!
凌平猛然惊醒,怎么一不小心顺口唱了一宋胖胖13年才会问世的歌?
这算什么?
泄露天机?
不会短寿吧!
凌平默默看了看天,心里已经把各路神仙拜了个遍。
他再一转头,看到老板狂热的样子,直接吓了一跳。
这是打算去找原创者朝圣去吗?
可宋胖胖应该还在读初中吧!你就硬说这歌是他写的,他也不敢认啊!
不过凌平很快就冷静下来,然后十分无耻地给了个出人意料的答案:“我写的。”
“对不起了宋胖胖,只能暂时委屈你一把,等哥达了一定带带你。”凌平暗暗想道。
“你?”
老板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你个小屁孩才多大,写的出这歌?光看歌词,原创者至少都3o了吧。”
“你……不行!”
“谁说年纪小就不配写歌了?我早熟不行?别看我年纪小,可是谈了三个呢!你行吗?”凌平不服气地说道。
“三个?”老板悚然一惊,现在小孩都这么猛吗?
这世界太不公平了!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老板心里隐隐作痛,想我皮特周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到现在都还是处男呢!
一时间,凌平在他心中,竟从面目清秀直接变为了面目可憎。连带着看凌平的眼神都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