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身上流着血的伤口,一股疼痛感传来让的林平之忍不住大喊一声,疼痛的感觉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期待在心口涌动,也许是骨子里本就有一种胆大妄为的精神,也许是前世无聊的生活令林平之太渴望别样的刺激了。
林平之竟然有点喜欢这种劫后余生带来的感觉。这是自己第一次面对生死之战,回想起来还很享受那种血液溅出的感觉。
“谢谢你,救了我一命!”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林平之怀中响了起来,难以形容这个声音有多么好听,就像是清晨黄鹂出谷一样。
不过还没来得及看到女孩的容貌,林平之就双眼一黑,晕了过去。
。。。。。
“啊,我叉,头好痛!”
不知过了多久,林平之幽幽转醒,刺眼的光芒令的他马上合上了眼睛,过了一会才渐渐适应。睁开眼睛后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张木床上,身下软绵绵的被褥让他感觉温暖而又舒适。
环目四顾,这间睡房装饰很简单古朴,就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个衣柜,而在床的正对面墙上挂着一副画,桌子上还摆着一个花瓶,只是里面的花早已枯萎,顺着窗户看像窗外,一片白茫茫,其他什么也看不到。
缓了一会,感到身体疼痛的厉害,耳边还时不时传来风声。头晕得厉害,索性直接坐了起来。
刚欲起身,一阵剧烈的疼痛充斥着全身,是那种像散架一般的痛,使不出一丝力气。
“嘶嘶——!”
不在忍受脑海中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深吸几口气,才稍微平缓。
还好捡回一条命,不过以后用戒指控制他人精神得少用。
“咦,小哥哥,你醒了?”
还正在思索的林平之,被这稚嫩轻婉的声音吓了一跳,侧身望去,门口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反正四周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来人长什么样,但从影子判断隐隐约约能够感觉来人的身材并不高,结合刚才稚嫩的声音,林平之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小女孩儿,也许自己就是被她救了。
“昏迷之前生的事,一下就让他惊醒。”
压下脑海中的痛楚轻声问到:“这是哪儿?是你救了我吗?”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他自己确定眼前的小女孩并不是昨晚他救的那人。
“咦,小哥哥,你终于醒了!”
跟猜想的没有区别,进来的果然是一个小女孩,她直径走到床边的凳子坐了下来。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儿一身粗布麻衣,但是并不能影响她清丽绝俗,鼻梁高挺,口若樱桃,明眸皓齿,清秀脱俗,灵气逼人,腰间布带缠身,长长的秀用一根草绳挽成了一个双髻,脚穿青布小鞋,莲步轻移。
就在林平之愣神之际,小女孩朝他笑着道:“小哥哥,你好些了吗?不过不是我救的你,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救的你,你当时昏迷不醒,大姐姐把你背到我们村子后,就托我爹爹来照顾你。”
回过神来的林平之勉强一笑说道:“小妹妹,救我来的那位大姐姐呢?”
小姑娘甜甜的一笑说道:“那位大姐姐把你安置在这儿之后,等了两天你一直没有醒来,大姐姐好像是有要事在身,没多久就走了,哦,对了那漂亮的大姐姐走时说让大哥哥你不用担心挂念她。”
“哦,我昏迷了多久了?”林平之。
小女孩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说道:“大哥哥,你昏迷了五天了。!”
闻言林平之心中便是一惊,没想到这次的副作用这么严重,以后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动用。
小姑娘见林平之神色有异,漆黑如墨的眸子有了一丝伤怀,像是被他的情绪影响,不由的心中也是一阵不舒,服然后轻启朱唇安慰道:“小哥哥,你别担心了,那位大姐姐不会有事的。”
“谢谢你啊,小妹妹,没想到你还挺会安慰人的!”林平之呵呵的笑道。
“没有啊,我们女子本来就要学会贤淑、善解人意、要做一个秀外慧中的女子,从小妈妈就这样教我的,我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呢。”说完这段话之后,小姑娘低下头,眼眸闪过一丝羞意,俏丽的小脸迅抹上了一层淡淡的娇艳的红霞,看得林平之一呆。
林平之又哪里知道呢?这小姑娘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俊美的人,少女自然是芳心暗动。
“小妹妹,能告诉我这儿是哪里吗?”
“这里是在汉水。”
“汉水?难道是周芷若?”还未问出心中的疑惑,他那肚子不争气咕咕的叫了起来,听得小姑娘顿时咯咯一笑,起身伸手就要扶他起来。
一双柔嫩滑腻的小手轻扶着他的肩膀,淡淡的幽香传入鼻中,让得他心旷神怡。
容不得他胡思乱想,稳定心神,压下这yy的念想,同时在心中暗骂自己不要脸,自己怎么能对这么小的小姑娘起歪心思,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在这个世界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强行为自己辩解了一遍。
小姑娘用枕头垫起他的后背,让他斜靠在床上说道:“大哥哥你等一下,我去给你热一下饭。”
小姑娘出去之后,林平之打眼就瞧见床侧放着一个收拾整齐的包裹,心中不由一喜,那不就是自己强抢而来的吗?
伸手拿起包裹,开始翻看起自己前几天的战利品。
打开包裹就现最上层一封书信,拆开后看着上面的内容,大致就是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然后自己还有要事在身,下次在见之时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古代人都喜欢玩这一套吗?
这大饼画的,上次一个阿九,这次这个还不知道姓甚名甚。
还好作为现代人的他没有那种一别就是一辈子的观念,毕竟现代的科技这么达,飞机高铁,想去哪里去哪里。
不过此时的林平之也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日后也会困扰着他。
继续看着自己从韦小宝身上爆的装备和物品,一件软甲,一把匕,还有一大把银票,足足有几十万两。
看来以后吃喝是不愁了。
收起银票开始打量起这两件装备,这匕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鱼肠剑了,就是有点短,不太适合自己来使用,另一件就是金庸老先生笔下四大宝甲之一的金丝软甲,看着手上这件薄如青丝,通体黝黑的金丝软甲也是啧啧称奇,果然是鬼斧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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