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纠结了一阵,接下来是按时间倒叙在休闲店的经历往下写呢?还是从物业公司离职后,写在广州找工这段整整一个月的煎熬日子开始?思量后,还是从1o月17日开始离职起写吧,这样情节完整点,读者也读的顺畅点,不至于被我讲的错乱。但间隔已经两个月了,再按生的日期去顺叙,的确有些困难。)
今天是1o月17日了,也是我跟物业公司签的“试用期合同”的到期日子。九月底,公司来通知我,如果要继续上班的话,就要签“转正”合同,转正后,是要买社保的。问了下,大概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除五六百元。我当时就当场跟公司提出,我不想在广州买“社保”,能不能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比如一,我写个承诺,放弃“社保”,责任由我自己承担。或者二,我继续签这种不买社保的“试用”合同,相当于我重新入职”。否则,我只能离职。然后公司人事木卯问了我为什么不买社保的原因,我也如实告诉了他。他说他先去处理,到时候再说吧。
然后临近合同到期,他一直没有给我说法,我也在一直在正常上班着。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想必须要有个明确的说法:是继续上班下去呢?还是按“试用期合同”规定,到此结束?
早上八点下班后,我给公司人事木卯了个信息问他:“我的合同到什么时候到期?接下来怎么处理?请明确”。然后木卯跟我通了电话,说他处理不好不买社保这个事,我的工作到今晚结束,让我去公司行政飞飞那里去办离职手续。我说:好的。
上午,我去行政飞飞那里签了一系列的离职表格。其中有一张是“离职申请书”,其实我想让我签“离职申请”是不严谨的:不是我申请,而是按“试用期合同”规定: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结束合同。但我没说出来,我想反正结果是一个样的:都是离职。
我对飞飞说:能不能给我出个“离职证明”?她答:就这张“离职申请书”就可以了。我又说:我上班到明天早上结束,需要换洗工作服,等晾晒干,还需要一二天时间,可能要继续在宿舍多住几天。她答:在宿舍再住几天,没事的。
办完离职手续出来,我给女儿了信息,告诉她:“我今天上最后一天班”。女儿问:“那你之后去哪?”我说“再说”。女儿说,她胸痛,现正在医院看病。我又说:“这里上班,时不时有第三方检查,所谓“飞检”,压力也大”,“就是第三方检查人员充当业主混进来。只能碰运气了,开放的大门,根本不可能会被拦住”,又说:“没有人文,太恶心”。女儿回道:“现在哪有什么有人文关怀的公司”。
我让女儿打了一百块钱给我,去小区边上的理店理了,花了六十块钱。理染,六十元,在这里已经是最便宜的了。我知道,接下来,我的飘泊生活又要开始了。
我在这个物业公司的职位是“物管员”。当时应聘时,我还不了解“物管员”这个名字的岗位是干什么的?我说我们老家那边的小区的“物业管理”员,是联系、解决业主需求的。人事木卯说,“物管员”这个岗位就是物业保安。
入职后,我一直被安排在“东门大堂”,相当于是小区的“大堂保安”。平时,是可以坐在桌后的。这里有两个座位,一个是门口的一张办公桌,另一个是靠里边的一个柜台。都可以坐。但公司规定在业主上下班的时段是要到门口去站着迎送业主的,而这两个时段,一个是早上八点,另一个是下午五点。这两个时段都是在“日班”时间,而我这六个月来,一直是在上“夜班”,也就是晚上八点到次日早上八点的十二个小时,所以我并没有去到门口站过。
至于一直在上夜班,其实当时应聘时,人事木卯跟我说是“十二小时”制,是可以“日、夜班”领换的。但入职后第一天上的是夜班。之后管“排班”的领班俞铭问过我,问我是不是专门应聘来上“夜班”的?我答“没有。人事说要“日夜班领换的”。然后余铭说:“那你就先夜班上着,想换日班时,跟他说,他再安排排班”。我说:好的。
其实上“夜班”,比较空闲一点,就是难熬,要干的事情倒是在上“日班”的要更多一点:公司有很多检查,都在白天,还要处理公司和业主的一点琐事。真让我去上日班,我估计也应付不下来。
小区共有3个要值守的岗位,以及一个监控室。我们保安部的,共九个人,其中3个女的以及2个在“日夜班”领换的领班。四个岗位中,领班在值守监控室,而其它的三个要值守的岗位都被安排给了那三个女的上日班,剩下的四个男的中,只能留两个上夜班,二个去替换大家的公休天了。所以一般的话,上日班的就是三个女的加一个领班,上夜班的就是一个领班加二到三个男的。并且上夜班时,在加上领班后,以三个人上班的日子居多,其实是有一个次要点的岗位是在无人值守的状态中的。
在这种人员短缺的状态下,我也不好主动去要求上日班,一来二往,我成了那个专上夜班的保安了,六个月来,从未换过。
于余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