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陳二狗尖叫一聲,褲襠都濕了。
陳光祿冷笑著將匕從他腦袋旁邊的木柱上拔出來,又問:「你認識我嗎?」
陳二狗已經嚇傻,連連搖頭:「不認識我不認識你。」
「這才對嘛。」陳光祿用匕拍拍他的臉,「你需記得,你不認識我,也不認識韓氏,這樁綁票案子都是你自己所為,跟別人沒有任何關係,否則,老子可以讓你活,也能讓你死。」
陳二狗連連點頭:「都是我乾的,跟別人沒關係。」
陳光祿哼笑一聲,將匕插回腰間的牛皮套里,又說道:「只要你認下罪狀,我可保你不死,還有你那兒子不是去軍營里了嗎,我也能保他不死。」
「真、真的?」陳二狗眼淚巴拉地問:「你真能保咱們爺倆不死?」
「那當然。老子說話算話。」陳光祿站起身,眼神如鷹隼般盯著他,惡狠狠道:「但如果你敢在公堂上說一個韓字,老子就能讓你一家斷子絕孫!」
「我、我不說!絕對不說!」陳二狗眼神期盼地望著陳光祿,「我真的能見到兒子嗎?」
「能。」陳光祿往外頭走,「倘若你說了不該說的,就啥都見不到了。」
第二日,梅縣令命人升堂。
一聲威武喝起,兩班衙役站立兩旁。
這次不僅原告被告齊全,捕快還去川河鎮將韓氏也帶了過來。
櫻寶也隨爹娘到了公堂,看到韓氏姐妹也站在那裡,心裡盤算一會兒怎麼回答才能讓她倆獲罪。
縣令一拍驚堂木,喝道:「誰是韓菊娘、韓月娘?」
韓氏姐妹上前行禮。
「民婦韓菊娘(民婦韓月娘),見過明府大官人。」
梅縣令:「有人狀告你們雇凶搶奪孩童,可有此事?」
「冤枉!」韓菊娘韓月娘朝地上一跪,口中齊齊喊冤,「此事純屬子虛烏有,我們好端端的為何要僱人搶孩子?」
「是啊大官人,冤枉啊,我姐妹與姜家無冤無仇,他竟誣陷我們。」
梅縣令掃視一遍眾人,目光落在小韓氏身上,冷淡道:「可姜櫻寶證言,她被韓月娘掠往周河縣,後輾轉被一吳姓男子所救,這才回到琴川縣。」
韓氏姐妹同時一怔,目光望向姜三郎懷裡的孩子。
剛才她們進公堂,竟沒注意姜三郎懷裡還有個小孩兒。
「大官人,一個三歲孩子的話怎能當真?」
小韓氏反應迅,立刻辯解道:「我那日確實撿到個孩子,本想送她回家,可奴當時有急事,便將她一同帶往周河縣,沒想到第二次去接她時,她就跑不見了。大官人,奴只是看她可憐才帶她一程,並無歹心啊,沒想到好心沒好報,被人反咬一口,平白污我清白。」
櫻寶簡直對這個女人嘆為觀止。
這謊話說的,比她還牛。
梅縣令將目光看向櫻寶:「果真如此嗎?」
櫻寶立刻從老爹懷裡下來,朝梅縣令行個禮,脆生生答:「她撒謊!這個女人威脅說要割掉我鼻子,砍斷我手腳,還說如果我不聽話,跟別人提起自己父母是誰,她就殺了我,將我丟給狗吃。」
哼!編故事誰不會?她一個抵她倆!
小韓氏咬牙瞪向櫻寶,「我沒有說過這些話,小孩子不能撒謊!」
櫻寶眨眨眼,撲在老爹懷裡叫道:「爹,她可壞了,還用腳踢我,還說要把我賣去花樓,能得二十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