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钧一发之际,妮可扑上来将布莱恩按在地上。子弹先是瞬间打碎了玻璃,然后如雨点般噼里啪啦地射向水泥墙,布莱恩大脑一片空白,本能地按住妮可的肩膀翻了个身挡在她和直升机之间,接着撑起身体大声喊道:
“跑!”
妮可毫不犹豫地冲了出去,她的动作就像羚羊一样矫健,布莱恩紧随其后,两人推开消防通道的大门往楼下跑,与此同时,一楼与他们相对的方向传来许多人杂乱的脚步声。
十几不知是警察还是黑手党的人从消防通道的出口处涌了进来。
狭道相逢,布莱恩快速抽出手槍对着最前方的敌人砰砰开了两枪,来不及查看战果,用肩膀撞击妮可提醒她:“走二楼!”
穿着紧身作战服的妮可一脚踹开二楼大门,迎面而来的是两个紧张到不知所措的警察。赶在他们对她开枪前,她一言不发地原地跳起,用腿勾住其中一人的脖颈骑上他肩头,对着另外一个人射击,命中之后枪口下移,对准自己身下的头颅:
“砰!”
眨眼间解决了两个对手,妮可跳下尸体脚步不停,呼唤布莱恩说:“这边!”
布莱恩一边给手槍换弹一边挤进门,左腿稍微有些跛。妮可往他的小腿处扫了一眼——西装裤颜色太深了,乍一看看不出来有没有受伤,但布莱恩很快调整好动作,抄起地上的铁杆插进大门扶手里,趁着外面敌人砸门时跑到二楼窗户旁,撑着窗口探出头往下看。
楼下路边斜停着两辆黑邦成员扔在这的摩托车。
“走。”布莱恩简短地说。他跃过窗台,踩着外面建筑物的凸起三两下落到地面,仰头一看,妮可也跟着下来了,动作比他还要轻盈一点。
“身手不错。”
妮可勾起嘴角:“要靠这个吃饭的。你的腿怎么样?”
“没事,我穿了防弹衣。”
布莱恩挑中一辆幸运摩托车骑上去,妮可相中了另一辆。引擎启动之前,布莱恩又想起一件事:“把你的手机扔了。”
妮可:“你怀疑有人在我这放置了定位器,所以他们才能找到我们的藏身地点?”
“说实话,我不是很信任CIA。”
布莱恩压低身体将摩托车油门转到最大,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敌方大部队很快被他们甩在身后。
妮可与他并行,两台摩托车之间的距离时远时近,她的声音也在带着水汽的狂风中忽大忽小:“你不怀疑我本人?”
“……我比较相信M女士的眼光!”布莱恩高声回答,“但也不一定,她毕竟年纪大了。所以你是黑手党的人吗?”
“我不是。”妮可说,“我是个雇佣兵。法尔科内的水平也就那样,我不会替他们卖命……”
话音未落,一道探照灯阴魂不散地从斜上方照射过来,身后警笛也更加明显,子弹倾泻过来的一瞬间,布莱恩猛地一扭摩托车扶手从两辆相向而行的卡车中间挤过去,这次变道变得惊险
万分,摩托车几乎是擦着往来车辆的铁皮转向,布莱恩差点被倒车镜刮掉脑袋。
鸣笛声响彻云霄。
布莱恩咬咬牙,没有减速的意图。
妮可的喊声从他后方传来:“不是我!!”
她已经把手机扔掉了,身上除了武器之外什么都没带。直升机和警车仍然穷追不舍,说明定位器依然在,只是不在妮可身上。
见鬼。
布莱恩盯着前方的路况,左手小心翼翼地松开摩托车扶手,缓慢摸向自己的衣服口袋。他自从来到哥谭以后就没换过外套,也从未与人近距离接触过,按理说没有任何人能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将定位器安置在他身上——
下一刻,布莱恩的指尖触碰到了衣兜里一张未开封的口香糖纸。
“……”
他的动作僵在那,霎时间回想起自己刚到哥谭市的那天因为遇到抢劫犯而去了警察局。他在那偶遇了一位名叫丹尼尔·哈里森的牛津大学同学,此人废话非常多,在等待的过程中与布莱恩喋喋不休交流了将近两个小时,言谈间说的都是在牛津上课和生活时的细节。
他甚至与布莱恩上过同一门选修课。布莱恩记得自己坐在警局的椅子上,与他一同抱怨过这门课的结课作业。
而中间的某个时间点,丹尼尔·哈里森相当自然地从身上抽出一管快吃完的口香糖,把里面剩下的最后两片拿出来,自己吃掉其中一片,又将另一片塞到布莱恩手中,最后将口香糖最外面的包装纸扔进垃圾桶。
布莱恩并未多想。
丹尼尔·哈里森是他的大学同学,对他的工作和身份一无所知。
他们只是在哥谭市偶遇。
当时他随手把那块口香糖塞进衣兜里,等到出门后撞见妮可·可汗,紧接着听说了核弹失踪的消息,就完全把这件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