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熱鬧的村民一聽,原來這中間還有這麼一出啊:
「這賣了侄女給兒子娶媳婦,還勉強說得過去,為了多賣錢,把侄女賣給人家當共妻,這就過分了啊。」
「就是啊,這當共妻,那不就跟豬狗一樣嗎?太不像話,這又不是活不下去,要賣自己親侄女。
賀老二,你是缺了大德了,我看你到了地下,怎麼和你哥嫂交代。」
左景殊大聲叫道:「你們快點表態,我二伯還要回去給我家幹活呢,沒看到他抱著鞭子嗎?
早知道就去縣城買媳婦了,一手交錢一手交媳婦,多痛快。還從來沒聽說,這買媳婦還有搭頭呢,還包括給人家養老。呸!」
賀二嬸看著左聖泰那副邋遢樣,心裡很暢快:
哼,死丫頭,找了個老頭子,這就是你想過的好日子?
她指著左景殊:「你把銀子都給我,把這死丫頭帶走吧。」
「那不行,我們買的是她,銀子自然是要交給她的。」
左景殊把銀子遞給賀妮,賀妮留下三兩銀子。
賀二嬸上去就搶了過來,「你們滾吧,你個喪良心的,就當我養了個白眼狼了。以後就是受了欺負了也別回來,滾!」
賀妮說道:「二嬸,為了防止以後有人反悔,咱們還是立下字據吧。」
「滾,立個屁的字據。」
左景殊一把揪住賀二嬸:
「不立字據?這人我們不買了。我們可不想買了小的,還要養著老的。」
賀妮盯著賀二嬸:「立字據!你要是不立字據,讓他們把銀子拿走,我馬上死在你們面前。」
賀妮說著,從懷裡掏出一把剪刀,抵在自己脖子上。
一直沒說話的賀二叔開口了:
「給她立字據。」
找來筆墨,左景殊寫了字據:
「某年月日,有賀妮自賣自身,賣銀十五兩。收銀者賀二,從收銀子的一刻起,賀妮就與賀二一家再無關係,再見如同路人。
空口無憑,立此為證。」
後邊是賀二夫婦簽字畫押。
左景殊把字據又大聲念了一遍:
「大家看到沒,這字據賀二兩口子已經簽字畫押了,就表示他們賣了親侄女,已經收了銀子。如果他們再來糾纏賀妮,我就到官府告他們去。
到時候,勞煩各位到場做個見證。」
左景殊把賣身契疊好收起來,對左聖泰和賀妮叫道:
「還不快回去幹活,想趁機偷懶啊?就你這懶樣子,什麼時候能把欠我的錢還清啊?快走。」
左聖泰連連點頭:「這就走,這就走。」
說完,拉著賀妮,大步流星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