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啊,玉香没回来?”周红梅问。
元素摇头:“北京大得很,我跟她没什么联系。”
“是吗?她娘一直炫耀,说闺女要变成城里人了,说虞春生把她接去过好日子了,在城里安胎安家,但我怎么觉得那虞春生,不是个东西呢!”
“不了解,不做评价。”元素笑笑。
“反正,你要是见到玉香,问问她怎么样了,都是同村的。”
“好。”
钱红卫和周红梅都很喜欢贺伦,尤其是周红梅,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整天说要做点好的给女婿补补,把看家底的东西都拿出来。
元素沾了贺伦的光,硬是胖了一圈。
初五,元素和贺伦便坐火车回城,贺家让她回来过年,她好歹也要回去陪陪公婆,周红梅很舍不得闺女,一直把她送到火车站,直到元素的火车走远,她依旧对着火车招手,看得元素很心酸。
贺伦见状,摸着她的头顶,“下次放假我再带你回来。”
“好。”
初五到家时,惠凤云很高兴,拉着元素上街采买。
“你这丫头,平常也不见你给自己买身新衣服,现在城里的姑娘都穿阔腿裤,你怎么也不买两条穿穿?”
“不太喜欢。”欣赏不来阔腿裤,这年头的阔腿裤都太肥了,元素真不喜欢。
她现在穿的裤子都是自己画了图找裁缝做的,紧身的牛仔裤,穿起来舒服,裁缝见她反流行,还嘀咕着这小姑娘眼光不行啊。
“羊绒毛呢大衣?”
这年代的大衣也很有时代特色,反正元素不咋的喜欢,虽然后世中古店不乏有几十年前的衣服卖,还卖的死贵死贵的,可国内毕竟还没开放呢,衣服款式少,她还是穿简单点的衣服吧!
“你这丫头日子过得太节省了,咱家又不是没钱。”
元素大学也有些补贴,够自己用的,她平常从不找惠凤云要钱,和贺伦俩人都自力更生。
惠凤云几次要塞零花钱给她,都被她拒绝了。
“妈,我陪你买,我就算了。”
惠凤云又琢磨道:“虽说你这衣服不是什么名牌,但别说你做这个款式,都还挺时尚的,有的比店里的都好看,牛仔裤经过你这么一改,显得腿细,你们小姑娘穿的蛮好看的。”
那当然,她可是元素服装的老总。
惠凤云自己买了衣服,要给元素买大衣,元素死活没用,最后惠凤云给元素买了件针织衫,元素看是素色的,勉强能接受就留着了。
惠凤云也有自己的心思,虽然是元素不要的,可要是时雪明看到闺女还一直穿着不像样的衣服,难免会认为婆婆亏待,眼下时雪明和元素已经相认,有时雪明这个亲妈在,惠凤云难免要紧着点,生怕两家闹得不愉快。
次日,元素和贺伦带了点礼物,去了聂家。
时雪明早就备好了饭菜在等着,见他们进门,笑道:“回自己家还买什么东西!”
“大过年的,还能空手回家啊?再说了,贺伦就是带了点酒,要跟爸喝两杯。”
元素说的自然,却不知聂前坤在听到“爸”这个字时,眼眶湿润,二十多年了,这闺女一直是他心里的痛,这些年哪怕他和时雪明已经在一起,却对时家人始终有很深的意见,把他亲闺女给送走这种事,时家人也能做得出来!那么小的孩子送走不是要了孩子的命?好在找了二十多年,这孩子是找到了,能听到自己闺女喊一声爸,是他多少年只敢在梦里想的事。
“妈,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呢。”元素笑着搂着时雪明的胳膊。
时雪明眼泪当场就下来了,她一直擦眼角,“你这孩子,以后妈天天做给你吃都行。”
“那不行,我哪舍得让妈那么辛苦啊?”
“就你嘴甜!”时雪明擦擦眼泪,把闺女闺女婿迎进们。
时雪明作为长辈,对贺伦的品行是知道的,对这个闺女婿特别满意,吃饭时一直叫贺伦多吃。
人生真是奇妙,谁曾想贺伦下乡时竟然遇到她的亲闺女?
吃完饭,贺伦和聂前坤下棋,元素和时雪明一起回时雪明给她准备的房间,进门后,元素被眼前的情景触动了。
这间房子里摆满了物品,床上、桌上、橱柜里都是女孩的玩意儿,从尿布、洋娃娃、皮鞋到高跟鞋、呢子大衣,囊括了一个女孩从小到大能用到的所有物品,屋里粉嫩嫩的,特别小公主,这个年代蛋□□家庭屋里都是四壁白墙,家具简陋,很少有专门给孩子布置房间的,时雪明不仅布置了,还把女儿当小公主来宠,屋里还有很多她给女儿买的书,这种心思,元素仅仅是看着都觉得眼酸。
她不觉为原身觉得可惜,前世原身到死也没有认亲父母,这辈子她考了京城的学校,却阴差阳错有了这个缘分,也算是件好事。
她会替原身好好孝顺父母的。
想到这,她抱着时雪明道:“妈,这些年你一定辛苦了,不过&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