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菜上桌,酒杯一碰,倆人的婚事就算是定下來了,具體哪天領證,就看他們的介紹信什麼時候能拿到手,就是這麼簡單。
李恆這會兒倒是有點不對勁,他總覺得自己好像忘了點什麼,可就是想不起來,兩杯酒下肚以後總算是反應過來自己把什麼東西忘了。
「方叔,方姨,差點把最重要的事情忘了。」
他這麼一說,倒是把其他四個人給說愣了,怎麼茬,還有什麼重要的事兒?
「怎麼了二恆?」
「彩禮啊,我把彩禮給忘了,四九城的風俗我也不懂,彩禮錢十塊錢,您二位覺得怎麼樣?」
他記著老張叮囑的話呢,彩禮得給,但不能顯擺,這也不是你顯擺的時候。
方爸和方媽對視了一眼,他們倆其實也把這事兒給忘了,對於他們來說也一樣,這個彩禮錢必須得收著,女兒的陪嫁他們也已經準備好了,這都是禮。
結婚的過程雖然簡陋,但這些該有的得有。
就像李恆今天提過來的禮,如果放到平時他提著東西過來,方爸肯定會念叨,讓他不要再破費,但今天這個話就不能說了。
這也表明,我家女兒要出嫁,但我們不是倒貼的,男方很重視。
至於彩禮給十塊,多嗎?
比尋常老百姓家給的多,要知道現在城裡人結婚基本都是三五塊錢的彩禮,但這個數字又不會讓他們生出我是賣女兒的感覺,拿捏的很到位。
「行,我跟你姨我們倆沒意見。」方爸很痛快的點頭同意了。
這下算是把正事兒說完了,開動。
……
吃完飯,等方小雅幫著收拾完之後,倆人就一起出門準備去百貨大樓。
方小慶本來還想跟著一起出來,他想看看能不能給自己混點什麼好東西,例如鋼筆之類的,結果被方媽直接一巴掌呼到後背上給鎮壓了。
「咱們倆走著過去吧,順道轉轉。」出門後,李恆扭頭看著自己的未婚妻說道。
「好啊!」小丫頭的眼睛裡都流露出一股喜悅之情,蹦蹦跳跳的走在未婚夫的身旁,一會兒左邊一會兒右邊,就像是沒長大的孩子。
她最喜歡這樣逛街,這段時間他們晚上出來遛彎就是這樣,等她累了就會趴到他的後背上,感受著那寬闊的後脊樑,這讓她非常有安全感。
可惜現在是白天,她剛才一出門都想趴上去的。
這個男人從今天開始就是自己的未婚夫,再過幾天就會成為自己的丈夫,一起攜手共度餘生的那個人。
「看我幹嘛?」李恆注意到她時不時的就會扭頭看一會兒自己,有些奇怪的問道。
「喜歡看。」
嚯,小丫頭今天倒是膽子大了,大街上這麼多人都敢這樣說。
「對了丫頭,等會兒給你再買身衣服吧?」
「我才不要,伱有布票的話,咱們扯點布倒是可以,我回家給你量一下,然後給咱倆一人做一身。」
「你還會做衣服?」
「哼~瞧不起誰呢。」小丫頭沖他皺了皺鼻子:「我早就會做,那兩年我不喜歡出門的時候,在家裡媽媽教我的。」
她還有件送給他的禮物沒做完呢,是一雙布鞋,鞋底這兩天在方媽的幫助下已經弄好了,鞋面也已經弄完,今天晚上縫到一起就完工了。
「好,那等會兒扯點布,我以後就等著穿你做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