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涛的电脑,所有文件处理得都相当规范,从工程到审批,从汇报到kpi制定,一目了然。
网页的浏览记录也有,但电商平台的密码,林月初不知道。徐洪涛从来没有给家里网购过东西。
没有找到证据,林月初也说不好,是庆幸还是悲哀。
难道,都是线下实体店购买?那这就需要查银行流水。
接着,她打开百度和知乎,查询关于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子女赡养等规定。
房产是一个大项。
林月初还记得,当时她怀了身孕,徐洪涛为了让她安心,自付付买了房子,后来房贷也都是他自己还的。
这种行为在新婚姻法里,属于婚前财产。未来就算走上法律程序,房子和贷款也都会判给他。
徐洪涛在房产公司工作,必定深谙这些套路。他是当初就预谋好了,还是买房只为结婚,让她宽心?
林月初越想,脊背越凉。
租房、搬家、被迫断舍离,这种生活她并不想。
不过装修费用都是林月初出的,各项单据、票,一应俱全。就算不得已走诉讼,她也是可以拿回她的部分。
继续浏览,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经过3o天“冷静期”。
3o天啊,林月初想笑,哪个想离婚的,不是做出了深思熟虑呢,大家都是成年人。
不过也有对她有利的,包括明确离婚时更加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林月初能举证丈夫出轨,她可以获得更高的财产分配。
另外,《民法典》第1o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林月初可以说经历了“丧偶式婚姻”,在对孩子的抚养过程中,徐洪涛几乎全程缺席。那么,林月初也可以凭借此,提出更多的财产分割。
当然,这一切都是理想状态下的。现实中光举证这一项,就很难。
一旦走上诉讼,林月初是全职主妇,没有经济收入,诉讼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相反,徐洪涛有钱,可以请更好的律师,如果有意拖延很长的时间,林月初就会陷入无尽泥淖。
经过细细盘算,她现离婚真的是一件很麻烦,很不经济的行为。
如果徐洪涛表现诚恳,愿意和那位如夫人断了呢,她要不要原谅?
或者说,不是她原谅不原谅的问题,而是两个孩子那么小,他们对父亲的依赖,她可以残忍地切断吗?
离婚,受伤害最大的,终究是孩子。
林月初揉着太阳穴,头痛得厉害。
这时,一条热点视频跳出来,给了林月初新的观感。
这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阿姨,拍摄的v1og。
她爆红的原因,就是离家出走。
原因很多,包括经济上的矛盾。结婚多年,丈夫和她始终保持经济上的“aa制”。她开车产生了etc费用,丈夫跟她要;用了丈夫的医保卡给家人买药,隔天丈夫就把密码改了。可笑的是,经济aa了,家务活却并没有aa。她不仅要工作,免费照顾丈夫起居,还要供孩子上学。
最让女人不能容忍的是,丈夫的冷暴力。他们很早就分房了,生活里没有一点互动。女人过着“丧偶式养育”,“守寡式婚姻”,就像深陷一座寒冷的冰窖,冻得人瑟瑟抖。
忍了半生,忍无可忍,女人开着自己的小代步车,开始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