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我知道顾若朝的秘密,是在十年前”
记忆循着梧桐叶下落的方向传信,转瞬间便随着自行车吱吱呀呀的声音行至十年前。
雨过天晴,湛蓝的天空下是s市少年宫。
少年宫有洁白的墙壁,砖红的屋顶,与屋顶之下、走廊之内。长条的洗手池中墨水横流,铁皮柜上晾着歪歪扭扭的画作,光荣榜上则贴着老师选出的范文。
“小班列表”则以浓墨重彩的小广告的形式,被张贴在走廊中最显眼的位置。少年宫新上任的领导铆足了劲要做出成绩,邀请附近学校的老师大学生都来开兴趣班。广告红底黄字,奥数班、作文班、绘画班、书法班、生物知识班一应俱全。广告底下则写着一句颇具讽刺性的话“培养兴趣,压力减负。”
所有的场景被构建得很完美,分毫不差。易晚想,这就是少年宫十年前的模样。
下午两点四十分本该是少年宫最喧闹的时刻。第一节兴趣班结束,第二节即将开始。被拘了四十分钟的男孩女孩都会在走廊上疯闹,可今天的走廊却出奇地安静。往日里喧闹的走廊如今是空无一人。
易晚就在少年宫的尽头看到了那个男孩。
背书包的男孩站在少年宫门口的角落。他五官清秀可爱,神情中却带着几分呆板。他仰头看着墙壁上浓墨重彩的小广告,看了很久,像是在无意义地呆,又像是有点茫然。
小广告旁边是小学生奥赛华赛红榜,“顾若朝”三个字当之无愧地立于所有红榜的顶端。
在他之下,则是有些灰暗的“沈终”。
男孩的脚边有两只虫。
绿色的昆虫与棕色的昆虫厮斗,它獠牙尖锐,节肢有力,要将其捕食。
直到有人叫住了他。
“沈终,你在这里干什么”
另一个男孩的声音像是雨后春笋,活泼泼地便穿透了每个听众的耳膜。
和沈终不同,他生得一张任何人看了都会留下极好印象的脸。男孩的笑容天真阳光,五官有种理所当然的精致。
他胸前的铭牌上写着他的名字。
顾若朝。
背书包的男孩想起前些日子在书上看见的画。
食物链,他想。
漂亮的阳光捕食者。他想。
顾若朝嚼着口香糖,晃晃悠悠地从小街上走来,听见背书包的男孩呆呆道“因为今天是周六”
“今天是周六,也是国庆节。少年宫不开门。”男孩愣了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他笑起来时前仰后合,声音里像是盛满了饱含一整个夏天的、任性却光明的阳光,像是一个最受宠爱、所以不用惧怕任何来自他人的眼光的人。
他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笑,用手不断去拍打背书包男孩的肩膀与脑袋,把他揉成一团乱毛“哈哈哈哈哈你不会站在这个门口,一直在这里等了半个多小时吧”
“半个小时不多,我在这里看”
“哈哈,哈哈哈哈”男孩笑得更大声了,“你怎么像个游戏nc一样,只知道按照既定的路线去走啊而且还在这里等了四十分钟”
“我在看这个广告”
“哈哈哈哈哈”后来的男孩继续笑,“看广告”
沈终总是这么奇奇怪怪。他的奇怪让人看不透他究竟是迟钝,还是思路异于常人。他总像是在呆,或像是在思考一些事。于旁人困难的问题于他而言并非需要长时间思索的难题,相反,一些毫无意义的、常人易于做出的选择,往往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思考空间,且让他觉得举步维艰。
不过很少有人意识到后面这一点。
“”背书包的男孩于是不说话了。
“广告有什么好看的。走了,你打算到哪里去回家”顾若朝选择主动开口,早就习惯了自己这个朋友的迟钝。
沈终说“我不知道。我每个周末都在少年班的。”
沈终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来少年宫的原因只有一个他的叔叔婶婶打算以此向他离婚的父母交一张“已经尽心培养”的答卷,并不太喜欢让他回家打扰他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他知道其深层原因是婶婶很不喜欢他的母亲。
婶婶与他母亲之间的争斗从大学开始,在分别与两兄弟结婚后达到高潮。两个女人的争斗生在柴米油盐与阳春白雪之间,各自使用的武器是刷刷抒写诗歌的钢笔与嚓嚓剁开丝瓜的菜刀。
在那些两个家庭因买不起房而共住一套房屋的岁月里,婶婶在厨房里用热腾腾的砂锅鸡汤吹响号角,沈终的母亲则在房间里,用来自出版社的一封封邮件叮咚来彰显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