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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第80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8

第80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8(第1页)

第八章

顾美稚被一瓢水泼醒后,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一场梦,她真的被一支路过的商队救下了。为之人名叫伊尔诺,黑蓝眸,面容俊美无畴,确实也是异国他乡的王子,他们这支商队预备前往黎述王城,进行通商贸易。

因顾美稚随口喊的话,商队救下了她,当然救下了后,他们也对“狄美斯王的宠姬”这句话表示了质疑,“黎述王的宠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太可能吧,她长得还没王子身边的一个侍女好看。”

经过沙漠风吹日晒后的顾美稚,就像一朵蔫掉的花朵,不复昔日的娇艳,白嫩的皮肤也变得粗糙,更别提陵墓的诅咒还在,她的容貌比年龄衰老,商队的人根本不信,甚至对她评头论足起来,说如果真是如此,那狄美斯王的眼光品味真是糟糕、完全不敢恭维。

这明里暗里的讽刺,让顾美稚气得心口疼。失去一头金的她,简直失去了一切特殊性。

好在那位伊尔诺王子风度良好,并未质疑她,只是淡淡道“你说自己是狄美斯王的宠姬,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一堆随处可见的珠宝饰,可信服不了他。

他的态度不过平平,与商队那些人相比,却让顾美稚怦然心动,心跳得厉害,除了对容貌的喜欢之外,还有一点点坠入爱河的感觉,对上那双海蓝色的狭长眼眸,她的脸颊几乎燃烧起来,前男友的脸彻底被她忘记了。

她结结巴巴说“我、我有手镯,历代先王后的遗物,之前就戴在我的手腕上,被我不小心搞丢了。”她秀了秀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明眼人都能看到上面空无一物,谁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东西。

见众人不信,顾美稚又急得揪了揪自己粘满沙尘的头,“你们要相信我,我之前的头是一头漂亮的金,我靠它吸引了王的注意力,黎述的神官嫉妒我,给我施加了诅咒,让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口说无凭,拿不出证据,这群常年行走沙漠的精明古人根本不信她,那位伊诺尔王子也始终没改变态度,这让顾美稚很沮丧。

夜晚她裹着毛毯,捱过了寒冷的一夜,还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依然是盗墓贼的后代,可那一晚她根本没随家人去陵墓,而是留在多玛河边的旅馆里。家人彻夜不归后,她心中忧虑,急急忙忙跑去了陵墓外,捡到了一个黄金镯子,心生喜欢就佩戴上了。

然后手镯就带领她前往了两千年前的黎述,如现实中生的一样,她懵里懵懂被狄美斯带回了王宫,众人赞美她华美的金,好奇她神秘的身世,叹服她落落大方的言语。她没能从三叔嘴里知道狄美斯和他神官的事,见狄美斯不喜欢他的神官,自然不认为自己的出现缺乏道德,是一种插足的行为,因为两人根本关系还没一撇。

而狄美斯也爱上了她,在感情日渐升温时,神官拆穿了她盗墓贼后代的身份,狄美斯愤怒之下,两人大吵了一架。顾美稚远走沙漠,可没有那么狼狈,她找到了绿洲,还邂逅了伊诺尔。因为她的金和手镯,伊诺尔坚信她是狄美斯的宠姬,对她另眼相待的同时,渐渐也爱上了她,伊诺尔回国后继承了王位,说要为了她与狄美斯开战。顾美稚就这样陷入了两个强势男人的情感漩涡中,无法自拔在这个梦境中,那貌美的神官俨然就是一个恶毒小人,不仅给她下了诅咒,还强行逆转时空,要将她送回现代,好在最后狄美斯对她不离不弃,经过一番剖心告白后,他们还是达成了圆满结局,在两千年前的沙漠时空携手共度了一切难关。

这梦境无比的真实,让顾美稚深陷其中,情不自禁地落下眼泪,可惜醒来后她什么都不是,好像从她深入陵墓,中了诅咒开始一切都跑偏了,但一切的根源都源于那个神官没有错。

她仇恨对象还是正确的。

想起云桑,顾美稚的眼神带着丝丝怨恨。

她此时跟随商队在城镇里落脚,睡的是仆人地盘,跟五六名侍女一起,而伊尔诺睡的是上等房,根本没有她能接近的地方。她稍微有点小举动,漂亮的侍女们就嘴角勾起冷笑,集体将她排挤在外。

顾美稚一边唾弃这些侍女嫉妒心太重,一边心里泛起难以言喻的酸味。

很快这支商队就进入了黎述王城,后知后觉现了王城一片喜庆,原来是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在沙漠历练游走,所以消息严重滞后。

听到狄美斯与云桑要举办婚礼,披着兜帽藏起样貌的顾美稚心中一窒,虽然在这段时间相处中她对伊尔诺心生好感,但不代表她对狄美斯就彻底放下了。

作为一个小国的王储,伊诺尔得知这个消息后,立马就补办了贺礼,还决定带顾美稚去参加这一场宴会。他打量繁华热闹的王城时,眸光别有野心,与他们国家相比,黎述占据了最丰美富饶的水土,拥有最繁华广阔的城镇,平民阶层也能较为富足的生活。

气候极为温暖,物产也极为丰富,连孕育这片流域的多玛河,都更加偏爱黎述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子民带去充沛的水源和肥沃的土壤。几乎天时地利这个国家都占尽了。

更别提在人为管理上,黎述也毫不逊色,这个城市分为两半,神官掌控民生和信仰,君王掌控政治和军队,两者合二为一,权力就不会偏移。

从顾美稚嘴中得知黎述的王并不喜欢自己的神官,举办婚礼是为了政治联姻,从王室倾轧中脱颖而出的伊诺尔本人是相信的。

因为一名优秀的神官,他主管法度、秩序和信仰,性格肯定一丝不苟、且严于律己。对一代君王而言,这更像一名表现出色、且值得信任的臣子,而不是善解人意的爱妻宠妃,无爱的政治结合这种说法更取信于人。

而没有爱的婚姻,献上几个美人就能随便挑拨离间。

这些想法在伊诺尔脑海中根深蒂固,直到在宴会上,涵养极好的他见到那名神官第一眼,斟满葡萄酒的杯子就微抖,倾漏了几滴,他推翻了之前所有荒谬的想法。

走出来的男人表情冷淡,可一双黑色眸子灿然若星,拥有绝顶昳丽之姿。身上穿着一层又一层的白色华服,就像一团酒酣后的迷雾,整个人都在光。

伊诺尔的目光紧紧盯着王后,几乎忘记了反应。好在宴会上的人,几乎跟他一个反应,倒令他的失神不至于分外突出。

到了这时候,伊诺尔不会再相信沙漠中捡到那个女人的鬼话,如果他是黎述的王,拥有如此貌美的王后,怎么可能还会看上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那岂不是丢了珍珠捡鱼目

作为宾客之一,伊诺尔哪怕没有刻意打探,很快也从别人嘴中得知了不少讯息,跟那个女人说得存在极大出入。据说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相差五岁,他们从小便是王宫内的青梅竹马。狄美斯王是被神眷顾过的男人,他从一降生,就是无需争夺、毫无争议的王位继承人,还拥有一名如此漂亮的神官作为童养媳,相当令人感到嫉妒。

商队的人纷纷庆幸,他们拥有辨识能力,没有贸贸然将那个满嘴谎言、自称是宠姬的女人献上,否则定会落得全场一片奚落嘲笑声。伊诺尔甚至决定,待宴会结束后,他要去惩治那个险些让他失去颜面的女人。

其实狄美斯也并非不懂得欣赏,如果不是他早上潜入神官的寝殿,先解渴了一番,他今日也许完不成这一场婚礼。

按照黎述的习俗,王和王后婚前七天不能见面,否则会不吉利,狄美斯就真的忍耐了七天,直到婚礼当天早上,他才风风火火闯入寝殿。

正好撞见云桑在换衣服,他一双眼睛,将那白皙清瘦的背部和修长柔韧的身躯一览无余,年轻气盛的狄美斯,这才终于后知后觉明白,这七天他在憋什么。

他几个手势挥退了侍从,将人从后背一抱,他所有技巧都是无师自通。

很快宫殿里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和让人脸红心跳的水声,知道此时王在心头上,没人敢去打扰。侍女们低垂着头,不敢多看。

当再次走出来后,王和神官穿戴已经很整齐,只是神官嘴唇的殷红谁也忽视不了。这时候大家都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半个月前,王和神官走路跟现在截然相反。

半个月前,王走路永远大步向前,像一名英武却不解风情的战士,从不顾及他人。现在却学会放慢了脚步,等待神官跟他并肩同行,似乎生怕自己度过快,会把身边人丢下。

对从小伺候王的人来说,这份体贴简直不可思议。

更别提王还伸出手掌,将神官纤细的腕骨纳入掌中,慢慢的变成了十指相扣,换来神官一个浅浅的笑意。一个冷若冰霜、从来很吝啬笑的人,一旦笑起来,自然如同春风解冻,霜雪化融,教人神魂颠倒。

云桑觉自己笑了之后,狄美斯一直盯着他,一双绿眸光华灼人,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来了一句,“好想快点到晚上。”

云桑没失忆,想到早晨的事,他的笑容瞬间敛起。

他早知道自己迟早会和狄美斯结合,从小就有了献身的准备。正因早有预期,他以为自己没有所谓的婚前综合征,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了。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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