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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第2页)

原来半个月前,王在多玛河边捡到了一名与众不同的少女,据说那名少女有着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如黄金般的秀,还有不同于黎述王国民众,牛乳般白皙的皮肤,她突然出现,像河流中诞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对方这两样神明般的特质着迷。

少女的手腕处还佩戴着先王后一般会传给儿媳妇的黄金手镯。这个手镯本该传给神官,但被先王后遗失了,现在却出现在这名少女纤细的手腕上这仿佛是什么天意。

种种异像为这名少女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连年轻的王都感到兴味盎然,将其带回了王宫。

金、白肤、手镯。

确实非同一般,但从侍女口中,这个少女根本解释不清楚自己的出身,过于来历不明,万一是别国培养出来针对狄美斯的奸细呢。

云桑不愿意贸贸然给人定罪,他想了想后,吩咐侍女将人带过来。他深谙问话技巧,是否是间谍奸细,在他三言两句之下,一般都会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抖的人带了过来,可他才问了一句话,知道了少女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王很快也赶到了,用不悦的目光盯着云桑。

狄美斯,年轻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岁。

他身材高大,拥有一头漆黑的短,先王后曾是冠绝沙漠的美人,遗传母亲基因的少年自然剑眉浓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时他身上穿着匆匆赶来的骑装,腰间佩戴着宝剑,脸色又沉又冷,浑身气势充满威慑,侍卫们根本不敢上前。

云桑看向年轻的王。

两个月不见,对方又高了许多,虽然眉眼还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严,但气质看上去倒是更沉稳了。云桑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当年还步履蹒跚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举手投足很有风范。

可惜这个少年对他的欣慰毫不领情。

狄美斯朝云桑走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口气充满质问“你为什么随意带走她”

“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我要问她几句话。”在黎述王国,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能够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权力上能够与王分庭抗礼。

“你真的只打算问她几句话美稚可不是你先前传唤的那些奴隶,她是一个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问。”狄美斯直言不讳,口吻咄咄逼人。

云桑惊讶了,他从没见过狄美斯对哪个女人这样护短,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眉道“我之所以拷问,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护你的安危,还要辨别你身边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断。”

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现刺客,那会对整个国家带来灾难。

见到这个国家的王和神官为自己争吵,云桑这个神官似乎对她的存在颇有意见,顾美稚鼓起勇气,上前一步为自己辩解道“我一时半会儿解释不了我的来历,因为那实在太匪夷所思,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会相信。我确确实实不是这个国家和时空的人,我的家乡在很遥远的东方土地,但请相信我不是外国的奸细或者刺客,我不会对狄美斯不利的。”

“听到她说的了吗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启,凉凉地道,深绿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着云桑。

这一句王兄,充分说明了对方的疏离,可云桑的重点却不是这个,他冲少女皱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个没规矩的姑娘。”

顾美稚心里一慌,想起这几天太随意了,居然忘记了这两千年前是该死的封建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无比的森严。称呼王的名讳,相当于在东方称呼皇帝的小名一样冒犯不尊重,是要被处罚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黎述的王,名字这种东西外人不能随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云桑处置他,“是我允许她叫的。”

三番两次的维护,云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这个姑娘的事,云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为整个国家的王,狄美斯当然可以随便跟每个民间或者贵族女子恋爱,他有这样的实力和魅力,谁也管不住。如果对方想,云桑甚至可以给对方的后宫安排无数美人。他身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宫的妾侍,都能一手操办安排。

王想自己随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个,必须得先娶了他。

于是云桑问“你什么时候娶我”

又来了,这套逼婚言论,狄美斯脸上闪过不耐烦的情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踏入云桑寝殿的原因。

见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这个问题,云桑问“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狄美斯也在思考,云桑究竟是哪里不够好呢

对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纤细的,连头脑都是聪慧的,绝对会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兴盛,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的性格过于死板,不够有趣,也不会说什么讨好人的话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当狄美斯的行为稍微不符合一点君王的规范,无论何时何地对方都会出言规劝,甚至过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这种感觉狄美斯由来已久。

他从小跟云桑一起长大,云桑大了他五岁,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顾他、伺候他,年幼无知时,他还曾叫过云桑一段时间的王兄。直到有一天从父王口中得知,云桑这哪里是哥哥,分明是他未来的王后时,他瞬间就产生了抵触心。

没有人愿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结婚。

假如娶了对方,生活会很无趣吧,就像娶了一个爹,娶了一个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从心底排斥这种感觉。

可顾美稚这个突然出现在多玛河边的金少女很特别,对方不被他高贵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会对他卑躬屈膝,常常说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论。见他使唤奴隶,她会说虽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隶也是凡胎,他们也有温热的血液和会被刺伤的心。

她会说,人是需要空间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侣,哪怕是夫妻。这句话说到了狄美斯的心坎里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这态度相当于变相的拒绝,云桑心领神会,他说“那你走吧,这件事改天再说。”

云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欢他的话,刚成年的时候就会娶他,对黎述民众来说,把至高无上的神权收揽入后宫,王权与神权结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转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还没有想办婚礼的念头,云桑再迟钝也明白了,他被嫌弃了。

他从一出生就因天赋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为神子,一生供奉多玛河,服务这个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运,早就做好了献身给狄美斯的准备,可没想到反而是别人不要他。

夜幕渐渐降临,深沉笼罩这一片无垠黄沙,不远处的多玛河静静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气中裹携着莲花清香。

云桑坐在露台边眺望,晚风吹动他的颊。在月光照耀下,美丽纯净的睡莲在水里静静绽放,而他的肌肤也泛着淡淡的莹光

似乎百无聊赖,他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在水面上轻轻撩动,是蜻蜓点水般漫不经心的姿态。但那只手极为纤细漂亮,腕骨纤细窄瘦,似春日里萌的枝条极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绝,让神官眉头皱得很紧,嘴角也没了弧度,衬着白皙清美的面庞,看上去十分可怜。

这一幕让王宫内的侍卫都萌生了一种想法,觉得王的眼睛有问题,居然连神官这么美的人都看不上。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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