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着车,也不着急走,就在松山村附近转转。
十多年了,她觉得许多事她都忘记了,包括林荣棠,包括王秀菊,但是现在,林荣棠要回来了,而且将成为他们生意上的甲方,这到底是让她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忍不住回忆过去,感慨人生,也想故地重游。
不过并不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回松山村。
在松山村,她和沈烈就是那个传奇一样的存在,每次回去,难免都要被围观,是以她想低调地看看,不引人注意。
开着车在松山村后面慢悠悠地转,这个时候村里人应该是收麦过后,准备秋耕却又没开始,地里只有零散的几个孩子正在拾麦穗。
冬麦看着那几个孩子,斜挎着书包,叽叽喳喳的,路过一片麦子地,走着走着,就听一个孩子喊:“哇,这里有一棵凤仙花!”
于是几个孩子聚拢起来,过去看,小小的凤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带头说:“这凤仙花太小了,咱们不能掐了它,让它长,长大了咱们再挪走!”
大家都赞同,还取来了树枝,给小凤仙花围了一个小栏杆护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几个小孩子散开了,她才从车上下来,走过去那片地头。
这块地,正是曾经林家的那块地,也是当年她种下过凤仙花的那块地。
她嫁给林荣棠,一起耕种,种了凤仙花,美美地以为可以染红指甲,结果凤仙花没长成,她就和林荣棠离婚了,之后林荣棠娶了孙红霞,她嫁给了沈烈。
人生就是这么玄妙,曾经努力过的,未曾得到过的,不经意间,穿越过时空就这么和你邂逅。
冬麦低头看了看那小小的凤仙花,抿出一个笑来。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会特意挑选桃红色的裙子,会眼巴巴地盼着凤仙花长大。
凤仙花长大后,采集了来,加上明矾放在蒜臼子里捣碎成泥,将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面用青麻桃的叶子包住,再用绳子捆紧了。
绑完后,十根手指头就成了绿色的小鼓包,这么睡一觉,第二天醒来,也许绑紧的青麻桃叶子已经脱落了,也许还在,不过扒开后,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红艳艳的,是很自然的红色,那是属于昔日乡村姑娘的美,带着草木的清香。
时光流逝,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场里任意挑选最时尚名贵的服装,法国意大利也去过了,至于口红指甲油那些昂贵的大牌也随手扔在化妆台上。
不过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用凤仙花染的指甲。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一双手。
那是一双白净纤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贵的大钻戒,就那么轻轻地抚过凤仙花。
轻淡的香水味萦绕而来,冬麦身体微僵。
男人抬起长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麦身上,他轻笑:“你还记得你当年种下的凤仙花吗?”
冬麦只觉得后背生寒。
她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林荣棠:“你不用这么堤防我,我过来看看,正如你过来看看一样。”
他站起来,望着这收割过的茫茫田野,叹道:“看看我们年轻时候曾经耕耘过的地方,看看这个让我感到耻辱和绝望的地方。”
冬麦没说话,她眼角余光扫向一旁,遥远的田埂,那几个孩子在打闹,再远处,还有驴车和挖土的农人,这种情况下,林荣棠并不敢怎么样。
不过想想,他也犯不着。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个走到绝路的林荣棠,他荣归故里,是英国老太太的入幕之宾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着铤而走险逞一时之气了。
林荣棠:“冬麦,这些年,我过得很不容易。”
冬麦没说话,不过林荣棠也不想听冬麦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