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席间,袁续一边呼呼喝粥,一边向钱晓云虚心求教当网红的经验。
钱晓云很淡然地一笑“也没什么经验,日子长了就习惯了。”
小李默默望向她“”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装逼呢
话虽这样说,钱晓云还是很热心地给袁续出主意“先呢,不能紧张的,当然这个真的是日子久了就好了。拍照的姿势注意一下,一定要昂挺胸,表情要淡,眼神要凡脱俗,配上您这一身装备,照出来的效果肯定不会差的。”
袁续看了眼自己的道袍,叹了口气,心酸道“什么装备不装备的,我这是去年的旧款,拿不出手的。”
袁道长非常介意这个,他以前都是非新款不穿,每个季度都要换新道袍,自从磕了药,就再也没穿过新衣服了
这也间接影响到了他的自信心。
要是穿着新庆观那种豹纹道袍,他肯定不会像方才那般僵硬。
简直丢脸死了好吧
万万没想到的众人“”
大家偷偷瞄了眼袁道长身上平平无奇的道袍,实在想不出今年的新款该是什么样。
钱晓云咳咳两声“其实袁道长不必在意这些,莫掌门也穿的旧款啊,还被洗破了两个洞。但掌门就做得挺好的,动作非常自然,您不知道呀,每天找他拍照的游客那是多的哇当然,这是在他瘦的时候。自从长胖以后游客就不爱找他拍照了。”
袁续正在扒粥的手微微一顿,想到师父福的身材,开始纠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
小李夹了口菜,犹豫了好半天,最后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对了,袁道长,有个问题憋我心里好久了啊,我特别想问,那个、您们安云观道长们怎么都喜欢这么吃米饭啊”
袁续老脸一红,诚实答道“好吃。”
小李解释“不是,我知道好吃,但咱们的药膳不是更好吃么,还能治病呢莫掌门之前不是有高血压么,来咱们这儿俩月,什么高血压高血脂的,都给治好了,现在身体倍儿棒”
袁续咬着牙齿“是两个月零十六天”
小李“”喂,这是重点么
原因是有的,只是袁续说不出口。
药膳的确好吃,又能治百病,但是吧总共就这么多菜,他要是敞开肚皮吃,那估计就没别人什么事儿了。
和自家那几个师兄弟抢一抢没啥可说的,这要真和成宝阁的员工抢菜吃,岂不是要把安云观的老脸丢光
再者,原本就是白吃白喝,这么贵的药膳,他也不好意思吃太多,所幸米饭便宜又好吃,就着咸菜简直是人间美味。
那啥、大约师父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乎在大家的眼里,安云观道长就变成了“爱吃米饭的安云观道长”。
到成宝阁交换了一个星期,袁道长终于适应了网红的身份。
每天吃饱喝足后,都会抽出俩小时,坐在白龙观的葡萄架下喝下午茶,然后和游客们拍拍照,日子过得相当美味。
除了穷,倒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接到师父莫德友的电话,才想起明日便要和易天一同前往京市,参加一年一度的道教比试大会。
末了,快挂电话之时,袁续赶紧“那个师父,耽误这几天可不能算时间的啊到时候可得给弟子找补上啊”
莫德友“”
翌日一早,易天便带着一个徒弟,一个交换生,一个充电宝,前往京市参加大会。
在候机厅的时候,还遇到了孙佳佳,还有她的男朋友。
打了个照面后,孙佳佳还专门倒回来,羞涩地凑到易天旁边,悄声问道“易道长,你瞧着他怎么样”
孙佳佳虽然也觉得男朋友什么都好,两家也开始筹备着谈婚论嫁了,但到底经历过一个渣男,心里还是有丁点儿后怕。
这会儿刚好遇到易道长,想到易道长那厉害的相术,便一脸忐忑地想听听他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