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人和妖。”
金掌柜来了劲,问:“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妖。”
双喜:“只字还未有,我也不知,我家主子定要休息一些时日再下笔。”
金掌柜点头:“罢了。你回吧,稿子我收了。”
双喜转身,身上被人碰了一下,沾了满身的灰,双喜一看来人,本要说长没长眼睛,一看是三爷身边的人,算了,算了。
一出门口一只狼狗守在门口,吓得双喜:“啊!”一声,立即朝后退。
朝一上前翻个白眼,将狗牵走,狗都要被吓到了。
双喜拍了拍胸脯,暗道有没有礼貌,半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窗口看着的两人,皆是看着走出书肆的双喜。
顾行舟问:“女的吧?”那惊叫是女声。
谢允霄点头:“嗯。”
随后就看到朝一牵着狗在遛狗。
朝一没有认真跟着,遛狗嘛,自然狗去哪就去哪。
双喜转头,看到三爷身边的人牵着狗在大街上溜达,自也没多想。
去了相熟的成衣铺子,换回自己的衣服,然后给自家小姐带了身素色烟罗裙,那身小厮衣服就放在成衣铺老位置,下次还要穿的。买完衣服人就从后门走了。
朝一在门口等了许久,不耐烦放了狗进去,吓得老板娘花容失色,惊叫连连,朝一进屋牵狗,哪里还有别人,就一个看店的半老徐娘,然后就见旺财嘴里咬着一个包裹出来。
朝一脸都黑了,差事办砸了,对着老板娘不客气,问:“这包裹的主人哪去了?”
老板娘应对道:“客人放这儿不要的衣服。人从后门走了。”
朝一恨恨咬牙,牵着狗回去复命。
谢允霄倒是认真看起了话本子,偶尔还因着书中风趣幽默的写法弯起唇。
朝一敲门进来,跪下回的话,低着头:“爷,跟丢了。”
谢允霄和顾行舟都放下书,一个皱眉,一个惊诧。
顾行舟好笑:“旺财也会把人跟丢?”
朝一:“那人狡猾,进了成衣铺子,换了衣服就走,旧衣服都不要了。”
谢允霄想到金掌柜说账或许要打欠条,道:“起来,这几日一直给你盯着,直到把人找到。”
“是。”朝一起身,出了包间。
两个人继续看话本子,并不是每一处都露骨,更多时候是谈情说爱,风花雪月。女子和男子的内心描述也很细。只能说看个趣儿不错。